CONTENTS
CONTACT[大阪本部]

邮政编码: 530-0041
大阪市北区天神橋2丁目北
2番6号 大和南森町大楼
TEL:+81-6-6351-4384(代表)
FAX:+81-6-6351-5664(代表)
E-Mail:
kenzopat@mars.dti.ne.jp

[东京本部]

邮政编码: 105-6121
东京都港区浜松町2丁目4番1号
世界貿易中心大楼21层
TEL: +81-3-3433-5810(代表)
FAX:+81-3-3433-5281(代表)
E-Mail:
hara-tky@muse.dti.ne.jp




原谦三国际专利事务所的商标以地图为背景,在这张地图中,表示了1991年登记的发明专利数量的大小。
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信息
计算机程序注册支援室
法務室長 商标代理人 祐末 辉秀
联系电话
FAX
E-mail
: + 81-6-6351-4384
: + 81-6-6351-5664
: kenzopat@mars.dti.ne.jp

计算机程序注册支援室 内容介绍

         
 
 
 
         

前言

计算机程序不仅由专利法保护,而且还由著作权法保护。两者都是保护程序的,但是是从不同侧面来进行的。

  专利法中,作为程序基础的“思想(IDEA)”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著作权法第2条中,规定程序为“利用电子计算机对其进行各种指令的组合使其得到一个结果”并对其进行保护。换句话来说,作为著作权受到保护的,是“完成的程序”本身。

另外,如上述所示,由专利法保护的是程序中的“思想(IDEA)”。但是根据“思想(IDEA)”做成的程序不一定是一个。即便是“思想(IDEA)”共通,如果基本程序不同的话,则产生了各自的计算机程序著作权。

创制了计算机程序有关新“思想(IDEA)”的人,建议其首先进行专利申请,取得专利权。而基于该“思想(IDEA)”的程序在其完成之后,即享有程序的著作权,所以建议进行计算机程序注册。


法务室长 专利/商标代理人 佑末 辉秀



PAG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