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 530-0041
大阪市北区天神橋2丁目北
2番6号 大和南森町大楼
TEL:+81-6-6351-4384(代表)
FAX:+81-6-6351-5664(代表)
E-Mail:
![]()
邮政编码: 105-6121
东京都港区浜松町2丁目4番1号
世界貿易中心大楼21层
TEL: +81-3-3433-5810(代表)
FAX: +81-3-3433-5281(代表)
E-Mail:
![]()
|
|
邮政编码: 530-0041 邮政编码: 105-6121 ![]() 原谦三国际专利事务所的商标以地图为背景,在这张地图中,表示了1991年登记的发明专利数量的大小。 个人隐私保护方针 |
![]()
日本外观设计法包括多个与其他知识产权法不同的制度。理解日本外观设计法的这些独有的制度,结合外观设计申请和专利申请,能够获得更广更强的权利。
关联外观设计制度
进行设计开发时,一个设计概念可生出多种外观设计。关联外观设计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有效保护同一个设计概念的不同多种外观设计。 部分外观设计制度
部分外观设计制度是指,对产品的局部进行了独创性设计的情况下,允许对该部分申请外观设计注册的制度。根据该制度,能够防止他人模仿独创性的部分而又不犯法的巧妙窃取行为。 部分外观设计的具体例
( 1 ) 部分外观设计的注册要件
③按每个部分或者按具有一般名称的部分进行表示
④不是成套产品外观设计 ⑤满足新颖性、不容易创作性等一般的注册要件 ( 2 ) 部分外观设计权的效力 部分外观设计与通常的外观设计相同,类似设计也属于其权利范围内。 关于某外观设计是否属于某部分外观设计的类似范围内,根据以下进行判断。 ①两者所涉及的是相同的或者类似的产品 ②两者的用途以及功能相同或者类似 ③外观设计所涉及的部分的形态相同或者类似 ④从整体形态上看,外观设计所涉及的部分其位置、大小范围相同或者属于常见范围 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制度
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物品形成一个产品,并且该产品是经济产业省所规定的产品时,视上述两个以上的物品为一个整体(成套产品),作为一个外观设计予以法律保护的制度称之为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制度。
2) 形状和图案在整体上具有统一性 ( 例 )(“外观设计审查基准 72.1.1.3.1.2”)
3) 根据固有概念,各个物品具有关联性 ( 例 )成套物品上分别有松、竹、梅的图案 ④成套产品在整体上满足新颖性、不容易创作性等一般的外观设计注册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