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根廷共和国的概要
阿根廷共和国(以下略称为阿根廷)的总面积为276万654平方公里,约为日本的7.4倍。人口约为4410万人。阿根廷虽在2001年深陷不履行债务的信用危机,但由于拥有肥沃广袤的土地,且蕴藏有石油、天然气等丰富资源,在粮食以及能源方面,均大致能实现自给自足。因此,只要能使通货,即阿根廷比索实现安定化,便能实现高度增长。
阿根廷加入了巴黎条约(但未加入PCT条约)、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机构(WIPO)的条约以及蒙得维的亚泛美洲条约(Pan-American Convention of Montevideo 1889)等。
2.阿根廷工业财产权的概要
在表1中表示各保护对象的相同事项。其与日本相关法律存在较多的相同事项。其较大的不同点在于,对实用新型采用了审查制度。但对外观设计未采用审查制度等等。
表1
| |
发明专利(追加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商标 |
| 現地代理人的必要性 |
要 |
| 申请语言 |
西班牙语 |
| 审查制度 |
有 |
有 |
无 |
有 |
| 審査請求 |
申请日起36个月 |
申请日起36月 |
无 |
无 |
| 保护期限 |
申请日起20年(追加专利和原专利权相同) |
申请日起10年 |
登记日起5年(一次可延5年,最大2次) |
登记日起10年(可更新) |
| 异议申请 |
无 |
无 |
无 |
有(从公布日起30日) |
| 无效审判 |
有 |
3.阿根廷专利制度概要
阿根廷现行专利法,是对1864年的专利法进行大幅度修改,而在199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后的修正专利法。该修正专利法中,GATT-Trips协定中要求对医药品关联的专利给予5年的延长期限予以承认。
关于阿根廷专利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从申请到授权为止的概要介绍,如下所述。
(1)专利的类别
・通常的专利
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式等不被视为发明,妨碍公共秩序的维持、人・动物的生命健康的发明、自然界所存在的生物体・基因物体等以外的发明,能成为专利保护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与日本不同,计算机程序本身不能成为发明专利。
・追加专利
所谓追加专利是指,对于基础发明(Main patent),附加新的主题内容而完成的发明。该追加专利的申请人并不仅限于专利权人,可以为任何人,但该发明的实施需得到基础发明的专利权人的许可。
追加专利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与原专利权的保护期间相同。另外、如有两个以上的原专利时,其以最后期满的专利作为原专利。
・实用新型
专利法中包含有实用新型,其实用新型定义为,实际能够使用的工具、日用品或装置的、新的排列构造或形状。方法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另外、与发明专利不同,其不要求创造性。
(2)申请文件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需提交以下的文件。
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必要的附图
另外,对于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必须提交附图。
(3)申请公开
申请自18个月后予以公开。另外,可利用早期公开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与日本不同,即便是撤回或予以放弃的专利申请,也将被强制予以公开。
(4)申请类型的变更
基于专利法第23条对申请类型的变更,在申请日后90天以内,或者,因专利局所要求变更的变更日后90天内,可将发明专利的申请变更为实用新型的申请或者将实用新型的申请变更为发明专利的申请。
(5)审查
申请人请求实审后,审查官对申请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产业上的实用性、以及专利法所规定的其他要件实施审查。
关于新颖性,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需是在世界上任意国家均在申请日以前或者优先权日以前未被公开得知,未公开实施、未在发行刊物上登载的发明。
关于审查,对于有相关申请在他国申请的情况,专利局可要求申请人提出他国的审查结果,此时,需在90天以内提出该审查结果的信息。
(6)答复意见(OA)
审查官在发现存在有驳回理由时,申请人在收到该驳回理由的通知后60天以内,需提出对说明书的修改、意见陈述书。另外,在答复期间,可缴纳期限延长费来延长期限。
OA的平均次数为3次/发明专利申请。
(7)专利权的产生
・缴纳手续费
发明专利在满足授权的条件且缴纳手续费后产生专利权。
(8)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的无效及失效
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而得到授权时,将全部或部分无效(第59条)。无效及失效的诉讼可以由具有合法权利的几个人提起诉讼(第64条)。
另外,发明专利本身虽无效,但追加发明专利并不视为无效。在得到无效宣告通知后90日的期限内,可请求追加发明专利的向独立专利的变更(第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