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越南概况
一般情况和经济
①面积:329,241平方公里(约日本的85%)
②人口:约9,946万人(截至2022年)
③ 首都:河内
④语言:越南语
⑤ 宗教:佛教、天主教、曹岱教等。
⑥农林渔业、采矿业、建筑业、服务业
⑦主要产业:GDP(2022年):约4,138亿美元
⑧人均GDP(2022年):约4,110美元
⑨出口额(2022年):3,7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6%)
主要出口项目:纺织品及缝制品、手机及相关零件、个人电脑及电子设备及相关零件、鞋类、机械设备及相关零件等。
主要出口农产品:带壳腰果、大米(精米)、咖啡(青豆)
主要出口目的地:美国、中国、韩国、日本、香港
⑩ 进口额(2022年):3,60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8.4%)
主要进口项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个人电脑及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纺织品及缝制品、钢材、手机及零部件等。
主要进口伙伴国家:中国、韩国、日本、台湾、美国
关于现行越南知识产权法
1996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包含了有关工业产权的条款,并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工业产权法。
此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从《民法典》中独立出来,作为《知识产权法》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23年1月1日起,2022年6月16日修订的《知识产权法》生效。
日本加入的主要国际条约有《巴黎公约》(1949.3.8 年 1976.7.2 月 1993.3.10 日生效)、《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WIPO 条约,2007.1.11 年 2006.7.11 月 2019.12.30 日生效)和《专利合作条约》(PCT,XNUMX 年 XNUMX 月)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马德里协议,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日内瓦修正案》海牙协定(海牙协定于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越南现状
自2007年1月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日本未来有望发展成为继金砖四国之后的新兴国家集团VISTA之一。此外,中国的工资水平约为中国的三分之一,因此作为下一个中国而受到关注,发达国家的企业开始将生产基地迁离中国。
知识产权方面,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了制度准备。它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主要国际条约的签署国,可以说是东盟国家中最积极主动的国家之一。
近年来,有迹象表明,实践创新的制造业正在发展,2015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申请量约为5000件,商标约为4件,外观设计约为2500件。上升。
- [专利/实用新型]
总体而言,申请数量呈上升趋势。 2015年病例数增至5,033例,2021年增至8,543例。 - 〔设计〕
总体而言,申请数量呈上升趋势。 2015年病例数增至2,445例,2021年增至3,783例。 - 〔商标〕
总体而言,申请数量呈上升趋势。 2015年病例数增至42,542例,2021年增至69,834例。
2018财年至2021财年的申请和注册数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申请数量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专利 | 总数 | 6,071 | 7,520 | 7,695 | 8,534 |
(从国外) | 5,425 | 6,800 | 6,674 | 7,468 | |
(来自日本) | 1,512 | 1,719 | 1,700 | 1,620 | |
(包括PCT) | 4,567 | 5,861 | 5,748 | 6,663 | |
实用新型 | 总数 | 557 | 637 | 575 | 466 |
(从国外) | 187 | 242 | 175 | 129 | |
设计 | 总数 | 2,873 | 3,492 | 3,499 | 3,783 |
(从国外) | 1,179 | 1,651 | 1,499 | 1,754 | |
(来自日本) | 309 | 359 | 273 | 212 | |
商标 | 总数 | 54,438 | 62,123 | 63,665 | 69,834 |
(从国外) | 16,962 | 18,471 | 16,375 | 16,908 | |
(来自日本) | 1,925 | 1,976 | 1,553 | 1,409 | |
注册数量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专利 | 总数 | 2,219 | 2,620 | 4,319 | 3,691 |
(从国外) | 2,014 | 2,451 | 4,180 | 3,538 | |
(来自日本) | 769 | 967 | 1,645 | 1,258 | |
(包括PCT) | 1,708 | 2,143 | 3,713 | 3,092 | |
实用新型 | 总数 | 355 | 312 | 278 | 250 |
(从国外) | 65 | 82 | 77 | 63 | |
设计 | 总数 | 2,360 | 2,172 | 2,293 | 2,484 |
(从国外) | 1,083 | 938 | 1,183 | 1,288 | |
(来自日本) | 446 | 329 | 286 | 259 | |
商标 | 总数 | 27,264 | 38,985 | 43,011 | 42,483 |
(从国外) | 12,773 | 16,715 | 17,349 | 17,107 | |
(来自日本) | 1,477 | 1,988 | 2,150 | 1,791 |
(来源: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统计)
专利系统信息
从申请到专利
过程语言
诉讼语言:越南语(部级条例 7.2b(ii))
授权书、转让契约、规格和优先权文件必须翻译成越南语。
*除纸质申请外,还接受使用在线申请系统的电子申请。
从申请到专利
为了获得专利,一项发明必须不属于任何不可专利性的理由,具有新颖性,具有创造性进展,并且具有工业实用性。
(1) 不可授予专利性的理由(第XNUMX条)
以下内容不能作为发明获得专利:
- ① 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
- ② 进行脑力活动、训练动物、玩游戏、进行商业运作的计划、计划、规则或方法、计算机程序;
- ③ 信息的呈现
- ④ 仅针对美观特征的解决方案
- ⑤ 植物品种、动物品种
- ⑥ 除微生物方法外的本质上具有生物学性质的动植物生产过程
- ⑦ 人或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
(2) 新颖性(第六十条)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一项发明应被视为新颖: (第 60 条第 1 款)
- ① 在发明注册申请提交日之前,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在优先权日之前,未通过使用、书面解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方式在越南或国外公开披露。
- ② 在发明注册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或适用的情况下在优先权日之前提交,并且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后没有公开过其他发明注册申请。
此外,如果该发明只有那些必须保密的人知道,则该发明并不会失去其新颖性。 (第 60 条第 2 款)
失去新颖性的例外情况
即使发明失去了新颖性,如果在下列情况下自公知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也将被视为不丧失新颖性: (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项)
- ① 专利获得权人公开
- ② 直接或间接从专利获得权人处获得信息的人公开
- ③ 工业产权主管部门在申请书和登记证书中作出的不合法披露。
- ④ 公开无权获得专利权者的申请
(3) 创造性(第六十一条)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已在日本或国外公开的发明轻易地完成该发明,则该发明具有创造性。
此外,对于上述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通过上述①至④所列的公开而为公众所知的事项,在判断创造性时不视为众所周知的技术。
(4)工业实用性(第六十二条)
如果相同的产品能够大量生产或者能够重复获得相同的结果,那么一项发明就具有工业实用性。
(五)审查程序
越南专利制度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图≫
① 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拟驳回申请(答复期限为1个月内)。 (条例 13.6(a))。
②原则上,申请将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19个月内公布(PCT国家阶段的情况下,申请将在申请被接受为合法之日起2个月内公布)(部令) 14.2(一)(二))。
此外,第三方可以在申请公开之日起九个月内对已公开的申请授予专利提出异议。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第三方必须提交支持其主张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除上述异议外,在申请公布之日和专利授权之日之间的任何时间,第三方可以就已公布的申请中描述的发明的可专利性提交书面意见。
③ 由于采用审查请求制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提出审查请求。 (部令 25.1(ii))。第三方也可以提出审查请求。
此外,仅当申请人遇到可证实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或存在客观障碍(如疾病、出差、远程研究等)时,提出审查请求的期限才延长至6天。 ). 允许延长一个月(部级条例 25.1(ii))。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况标准不明确以及客观障碍,上述延期可能不予批准。
④ 如果审查员审查申请并确定其不符合专利性要求,审查员将规定答复期限并告知驳回理由。针对本次驳回理由通知,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书修改等。 (部令 15.7(i)(ii))。
此外,如果形式审查中发现着录项目存在缺陷,将通知修改令。对上述修改令作出回应的期限为两个月(部级条例 13.6 a)。
申请人可以根据部长令第9.2条的规定请求延长上述期限。具体而言,对着录事项命令的答复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对驳回理由通知的答复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
申请人还可以针对审查员的审查结果提出上诉请求。
⑤ 审查结果认为符合专利要求的,作出授予专利的决定。如果支付了该决定所需的费用(专利费),该专利将在登记处注册。然后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 20 年(但是,权利从注册日起产生)。
上述专利费的缴纳期限为自授予专利决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
⑥ 不得修改或者扩大超出申请说明书记载的保护范围(数量),或者改变申请书中记载的主题的本质。 (部令 17.1(c))
⑦ 允许将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17.3(a))。
⑧ 申请审查期间可以分案申请。
⑨ 关于相应国外申请信息的提交
申请人可以向越南国家工业产权局提交有关相应外国申请的信息。通过提交相应外国申请的审查结果可以加快审查速度。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 a) 相应国外申请的检索结果和审查结果副本
- b) 相应外国申请的允许说明书(专利公报或注册公报的副本)
- c) 相应外国专利局出具的关于发明技术内容的文件副本;
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程序
国际申请时,需要在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提交说明书等的译文。 (部级法令 27.4a)
此外,2018年1月15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专利法中,取消了此前延长译文提交期限的制度。
此外,在PCT途径的情况下,不需要转让契约和优先权文件。
巴黎优先
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时,提交译文的截止日期为自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
专利权期限
(i) 自申请日起 20 年(对于通过 PCT 申请的越南申请,为国际申请日);
→ 权利自注册之日起产生,存在期限不得延长。
(ii) 年费:第一笔年费应在授予专利时支付,此后每年在与专利授予日期相对应的日期之前支付。
关于考试推广
越南审查员承认日本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非盟专利局等一些海外专利局的审查结果。因此,如果专利已在日本特许厅获得注册,通过向越南专利局提交申请而不更改在日本特许厅提交的权利要求,您可以在申请日起5至6个月内获得专利。 。
此外,如果您在申请中提出审查请求,您可以通过请求提前公布来加快审查速度。 (但不包括PCT进入国内阶段的情况)
此外,日本专利局和越南专利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计划于2016年4月1日启动。
但し、ベトナム特許庁への日本国特許に基づくPPH申請は、1年当たりの上限が200件である。詳細には、4月1日~9月30日までの期間の上限が100件に設定され、10月1日~3月31日までに期間の上限は、年間件数が200件に達するまでの件数に設定される。
目前(截至2020年12月),越南专利局已暂停受理基于日本专利的PPH申请,但计划于2021年4月1日起恢复受理上述PPH申请。
秘密专利制度的存在
在越南,不适合公开的发明(涉及国家利益的发明或与国防和国家安全有关的发明)可以作为秘密专利受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的应用受到限制。
实用新型(Utility Solution)系统信息
关于实用新型,没有独立的法律,与专利等一起由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规定。保护对象与专利相同(与日本的实用新型法不同,仅限于商品等)(方法也受到保护)。专利申请的规定也适用于实用新型申请。
因此,实用新型除形式审查外,还需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日本法中不存在实用新型技术评价制度。审查期限也与专利相同。
专利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一)报名要求
专利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而实用新型则只要求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不需要。
请注意,可以将申请从专利更改为实用新型。因此,即使因缺乏创造性而未获得专利,也可以提出实用新型申请。
(二)请求审查期限
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36 个月内。
(对于专利,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42 个月内。)
(3)存续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
(对于专利,自申请日起 20 年)
商标系统信息
采用国际分类
在一项申请中采用多种分类(第 101(4) 条)
2006年7月1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申请时所需的文件和信息
(一)申请表
申请表中应包含的信息如下:
- 申请人姓名、地址、代表人姓名
- 指定商品/服务及其分类(必须用越南语清楚说明)
- 除商标外,服务商标也受到商标制度的保护。
(二)商标样本
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外语单词或短语,则必须将其翻译或音译为越南语。
也可以申请由日语组成的商标,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日语中添加英语发音和音译作为商标的一部分。
因此,尽管在越南申请的商标与在日本申请的商标不同,但允许基于日本申请的优先权要求。
考试将根据所使用的英语进行,因此在申请越南时,需要提前确认所使用的英语是否合适。
对于声音商标,必须提交音频文件格式或图形格式的表示。
(三)授权委托书
无需公证/认证
申请审查流程
如果格式没有缺陷,申请内容将在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公布。
随着修订后的法律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任何人现在都可以在申请公布之日起五个月内提出异议。除了提出异议之外,还可以在从申请公布之日到决定注册之日期间进行信息提供程序。
实质审查期限为自申请公布之日起九个月。因此,获得商标权所需的平均期限约为12个月或更短。
如果审查员通知申请人驳回理由,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书面修改。申请优先权的截止日期是自优先权日起六个月内。
越南商标制度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图≫
期间
自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10年(权利自注册之日起产生)
商标权期限的续展
每10年可更新一次。
续展手续必须在期限届满前至少六个月办理。
→ 到期后有 6 个月的宽限期。
办理续展手续时,需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
使用商标的义务
申请时没有使用商标的义务,但注册后有使用商标的义务(第 136 条第 (2) 款)。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五年以上不使用该商标的,该商标的所有权不再有效。
采用电源插座系统
虽然《商标法》没有规定,但实践中采用的是同意制度。可以在异议听证会上提交书面同意书等。然而,是否接受同意的决定由负责审查员自行决定。
设计系统信息
保护目标
(一)定义:用形状、线条、尺寸、颜色或者其组合表现的产品或者复合产品的装配部件的外观,以及产品或者复合产品使用时出现的外观。
注册要求
① 不属于任何不予注册的原因
・物品的外观仅基于物品的功能
・公共或工业建筑物的外观
・使用产品时看不到的东西
② 求新(全球化)
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观设计,自公布或者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的,不视为缺乏新颖性:
・未经创作者或受让人许可而由他人发表的情况
・作者或受让人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发表时
・由创作者或受让人在越南国家展览或官方或授权的国际展览中展出时
③ 要有创意
④ 具有工业实用性
(XNUMX) 其他
*一项外观设计一项申请(涉及组装和变形的工业品外观设计除外)
申请时所需的文件和信息
*程序语言:越南语
(仅设计不需要优先权文件的越南语翻译。)
(一)申请表
申请书中需写入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创作者姓名、是否要求优先权、产品名称等。
(2) 设计说明(权利要求书) *必填
必须明确指出与公众已知设计的差异
必须清楚地表明表达设计内容的特征(例如,如果物品完全或部分透明,请说明这一事实)
如果设计包含变形,则必须清楚地指示这些变形。
如果设计涉及套装,则必须清楚地表明组成该套装的每个产品的特征。
(3) 照片或图纸的设计以及照片或图纸中包含的规格
6 侧视图和透视图
提交5份
不允许提交样品或模型来代替图纸等。
描述必须按顺序包含以下项目:
・每张照片和图画
・设计形状和图案的特征
(四)授权委托书
可用一般授权书系统
申请审查流程
形式审查结束后,进行实质审查(无需提出审查请求)。该申请将在被接受为具有法律效力之日起两个月内公布。此外,将在实质审查后予以公布。
*随着修订后的《外观设计法》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实施,现在可以通过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出请愿书,将申请的公布自申请之日起最多延长 7 个月。
随着修订后的法律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任何人现在都可以在申请公布之日起五个月内提出异议。除了提出异议之外,还可以在从申请公布之日到决定注册之日期间进行信息提供程序。
如果审查员通知申请人驳回理由,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书面修改。
越南设计体系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图≫
期间
自申请日起5年
(可续签两次/最长15年)
权利范围
外观设计权利人对注册外观设计和类似外观设计享有专有权。
建立使用权需要在越南专利局注册(针对第三方的要求)。但是,即使未登记,该协议在双方之间仍然有效。
打击假冒产品的措施
假冒、盗版产品的出现
我们面临着严重的假冒产品问题。
侵权产品的数量和范围不断增加,侵权方法也变得更加复杂,其中包括由于印刷技术的进步。从来源来看,相当数量的假冒盗版产品被走私,据报道,走私活动最活跃的是北部与中国接壤的边境地区。
措施
(一)行政处理
当最终目标是停止侵权商品的分销时,行政措施往往是最有效的。
尤其:
- 警告
- 罚款(最高 500,000,000 亿越南盾 = 约 180 万日元)
- 没收假冒产品和制造设备
- 强制更正虚假信息
- 强制移除侵权元素
(二)民事诉讼
由于缺乏速度,主要被认为是一种索赔手段(通过诉讼解决侵权产品问题的方法尚未确立)。
在越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先例数量很少,而且这些先例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因此很难理解法院判决的趋势。
(三)边境管制
权利人可以要求海关当局监控和扣押越南边境进出口货物的清关。但为了减轻海关在侵权主张不实的情况下的担忧,权利人必须收集并提交涉嫌侵权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初步证据,并支持其主张。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四)刑事措施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重复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利人的主张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但是,权利人可以根据侵权的初步证据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将对此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作为初步证据。
即使权利人受到刑事处罚,权利人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索赔必须向民事法院提出)。
重要的是,权利人带头与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并对侵权者采取执法措施。
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司法系统不发达
对行政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不信任(腐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对公民的知识产权教育不够
≪解决方案≫
- 建立法律体系
- 确保程序的透明度
- 确保言论自由
- 公众意识活动
↓
提高市场信誉并吸引外国公司投资
有关越南的资料
越南专利局
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内阁令/权利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内阁令/工业产权行政处罚内阁令/工业产权部令/越南知识产权法日文译本可在日本特许厅主页,可以从以下URL下载。
https://www.jpo.go.jp/system/laws/gaikoku/mokuji.html
JETRO(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制作的《防伪手册 - 越南版》可从以下 URL 下载。
https://www.jetro.go.jp/theme/ip/manual.html
更新信息
*越南知识产权制度概述(更新于2022年12月12日)
一、主要条约的参加情况
→我们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修正案的成员。
2. 在越南申请时,需要指定当地注册代理人。
3、与日本相比,四大主要法律的处理有很多相似之处。
→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称为“知识产权法”,涵盖版权、商号、商业秘密等。
- ① 四部法律均未实行费用减免制度。
→在日本,它存在于外观设计法之外(但是,根据商标法,有分割付款制度) - ②四项法律均进行实质审查和申请公布。
→・在日本,实用新型法不进行实质审查(该法第14条第2款)
・在日本,申请公开仅限于专利法(该法第64条)和商标法(该法第12条之2) - ③ 存续期限的起始日期为所有四项法律的申请日期。
→在日本,只有商标法自注册之日起生效(该法第19条) - ④ 四项法律均设有异议制度
→日本目前只有专利法(该法第43条)和商标法(该法第2条之XNUMX)
4. 行政措施通常被用作对侵权行为的补救措施,例如针对假冒产品的措施。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NOIP)
- 1. 组织机构
・2010年起成为独立的行政机构。
→财务独立:经政府许可,部分考试费可由NOIP使用 - 2. 审查人员……平均70-80人
・越南3处
→总部(河内):考试
分行(胡志明/岘港):仅接受申请
・专利战略部
→第1部分:机械/电子/电气系统
第 2 部分:化学/工业/制药
第 3 部分:食品系统
·设计部门
・商标部
→第1部分和第2部分:国内申请
第 3 部分:国际商标和地理商标
・版权(包括软件)
→原则上由文化体育观光部管辖
审查日本申请的问题
1. 提高越南语翻译准确性的重要性
・判断时,我们首先看英文文本。
↓
・如果英语和越南语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请联系越南代表。
您可能会被要求纠正您的越南语。
→如果差异严重,可能会被取消。
2. 优先权要求和审查请求
・尽管在日本提交了指定越南并主张优先权的申请,
有些情况下未在日本提出审查请求。
专利代理人专家 角由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