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支持办公室

我们的办公室很乐意协助您办理美国和日本的申请程序和知识产权保护,并对您的各种要求做出快速、适当的回应。我们已经开设了美国支持办公室。

美国支持办公室针对您有关美国知识产权的请求、问题和/或咨询提供及时、适当的建议,并提供各种高质量的服务。我们的目标是为您提供比以往更多的帮助前。

目前,美国支援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与相关人员进行适当协调的同时,我们正在创建一个可以支持美国人民的工作的系统,例如在日本获得知识产权,以及一个系统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系统,可以支持日本人使用美国的知识产权获取等业务。

如果您对美国或日本的知识产权有任何请求、疑问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的美国支持办公室。美国支持办公室的全体员工期待您的光临。

美国支援办公室主任 冈部康隆

 

美国制度比较

日本、英国、美国专利法简单比较

  J.P。 总承包 我们
不可专利性的原因 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 ・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艺术创作、心理行为、计算机程序、信息呈现、手术或治疗、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植物/动物变异

 

专利法没有特别规定。
发明的定义 利用自然法则先进的技术创意创造 可以在工业上使用的物品 可以在包括农业在内的工业领域中生产或使用的物品 新的和有用的机器、产品、工艺、成分及其改进;
新奇 ・现有技术中未公开的
・全世界范围内公开且公开的出版物
・新颖性丧失的例外情况为 6 个月
・不构成技术水平的一部分
・全世界范围内公开且公开的出版物
・新颖性丧失的例外情况为 6 个月
・发明日之前的现有技术中未公开过
・出版物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公众已知的出版物在美国提供。
・宽限期为1年
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轻易完成发明,则授予专利 专利授予可在工业上使用且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 当发明主题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发明时整体上并不明显时,则授予专利
考试标准 ・如果能够从逻辑上判断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现有技术后是否能够容易地提出该发明,则否定创造性。

・是否可以将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引证的发明进行比较,明确相同点和不同点,并基于公知技术知识否定创造性的存在?

・是简单的设计变更、已知技术的集合,还是引用的发明背后有动机?

・说明书中的有益效果的描述考虑了创造性的确认。

・是否超出了正常的技术进步?

・发明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解释,并且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它只是已知技术的集合吗?

・问题/解决方法
(1)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识别
(2) 识别客观技术问题
(3)“愿意-可以”方法
(4)现有技术的结合

・基于先例的判断


・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的证明
・次要事项的考虑
・现有技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之间的差异
・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的判定


・TSM 测试不是唯一的显而易见性标准。
・显而易见性测试更加开放和灵活。
・可以应用许多不同的测试来确定显而易见性。
・如果审查员根据现有技术的组合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则必须向申请人提供明确的依据。
・引用的文件不需要尝试解决与专利所有者正在研究的完全相同的问题。
・可以使用“尝试是显而易见的”作为显而易见性判断的测试。
- 为了确定显而易见性,可以查看所引用文献中相互相关的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和期望的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背景知识等。
・是否会产生无法预料的效果?
- 要求保护的发明解决的问题以前是否未知。

 

 

申请时所需文件

申请美国专利所需文件

下划线的文件必须在申请时提交。

规格
■图纸(规格书等中记载的情况)
报名费
宣誓或声明

根据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作业
■优先权文件

可以通过提交日语说明书和附图来确保申请日期,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申请日期后两个月内提交译文。

 

美国外观设计申请所需文件

规格
单一索赔
绘画

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标准与专利相同。
当提交要求日本外观设计申请优先权的申请时,该申请必须在日本申请日起六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书,如专利申请,可以在美国申请注册之前提交。
在美国,注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 14 年。

 

申请美国商标所需文件

申请人的地址和名称(如果是公司,则为名称)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及其分类
誓言
商标印刷样本

 

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1) 申请必须至少基于以下一项:
   ① 使用 ② 计划使用 ③ 本国注册(或具有优先权要求的本国申请)
 (2)即使是按照计划使用,最终登记也需要实际使用。

商品分类

 美国采用了国际分类。可以在一个应用程序中指定多个类别的产品和服务。

 

 

联办申请所需文件

专利及实用新型

PCT申请日本国家阶段所需文件

(1) PCT申请原件的英文或日文译文
 * 修正案的英文或日文翻译(如有)
(2) 国际公布和检索报告副本;
(3) PCT请求副本(表格PCT/RO/101);
(4) 关于提交优先权文件的通知副本
(表格 PCT/IB/304);
(五)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复印件;
(6) 国际舞台上的变更通知(地址等)副本(如有);以及
(7) 授权委托书
(*该表格可以从我们的网站(https://www.harakenzo.com)下载并在进入国家阶段后提交给日本特许厅)。

在日本申请公约优先权所需的文件

(一)优先权、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
(2) 英文或日文说明书、摘要和附图;
(3) 优先权文件(*韩国申请和欧洲专利申请除外)
(4) 授权委托书
(*表格可以从我们的网站(https://www.harakenzo.com)下载并在提交申请后提交给日本特许厅)

设计

直至获得注册证书阶段涉及的基本程序

1 优先权信息、发明人(创造人)和申请人姓名、地址、文章附图(正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顶视图、底视图、透视图等)必要),以及文章的名称和解释(描述)
2 申请人正式签署的授权书(请从我们的网站下载授权书表格 – https://www.harakenzo.com
3 如果要求优先权
A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的详细信息,例如申请号、申请日期、文章名称和说明
B 优先权文件应在日本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请将其英文译本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将其翻译成日文。

商标

获得注册证书阶段需要遵循的基本程序

1 有关商标表示、指定商品和/或服务(国际类别)以及申请人姓名和地址的信息
2 申请人正式签署的授权书(请从我们的网站下载授权书表格 – https://www.harakenzo.com
3 如果要求优先权
A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的详细信息,例如申请号、申请日期、类别和指定商品/服务
B 优先权文件应在日本申请日起三 (3) 个月内提交。请将其英文译文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将其翻译成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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