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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号 [综合] 时事通讯

十二月号[一般]时事通讯

第四届日本-东盟专利专家会议

2024年3月13日,日本特许厅(JPO)与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各国知识产权局在网上召开了第四届日本-东盟专利专家会议。在上述会议上,东亚和东盟成员国被问到了9月6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东盟-日本专利局委员会议上报告的先进技术领域专利审查运作研究(第二阶段)的问题。 2023年。根据经济研究所(ERIA)的最终报告进行讨论。

具体来说,在上述讨论中,日本特许厅介绍了(i)与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相关的案例研究,以及(ii)与人工智能审查支持团队相关的举措。

此外,在上述讨论中,还针对提高先进技术领域专利审查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进行了讨论。在这次讨论中,有人评论说,开发人力资源以提高各国知识产权局在尖端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非常重要。

因此,今后,为了开发上述人力资源,我们认为将促进各国知识产权局之间的技术指导等交流。

另外,在上述会议上,针对专利说明书的错译问题,还讨论了在获得权利后对专利说明书进行错译等更正的制度。当时,来自东盟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与会者表示,希望在本国引进事后纠正制度时参考日本特许厅的制度。

因此,如果东盟国家今后引入知识产权后的修正制度,很可能会与日本特许厅的修正审判制度类似。

 

日本-摩洛哥 PPH 试点计划的试用期更新

日本-摩洛哥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计划自2021年4月1日起试行三年,现将试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4月1日。延长的日本-摩洛哥 PPH 试点计划的试行期将是无限期的。

未来,预计日本企业将进一步拓展在摩洛哥的业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PPH试点计划可能会因以下(a)、(b)等原因而终止。上述PPH试点计划结束后,将予以公开公告。

(a) 日本专利局与摩洛哥知识产权局(摩洛哥工商产权局)之间的协议。

(b)PPH申请数量超过可管理水平。

还需要注意的是,上述PPH试点计划不适用于基于日本专利局提交的实用新型向摩洛哥工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

 

分案申请暂停审查后恢复审查系统开始运行

在日本,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在与驳回决定上诉请求一起提交的分案申请中,可以应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对原申请进行预审查。或者,已经启动了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中,分案申请的审查将暂停,直至得知审判结果。

如果分案申请的中止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则分案申请的审查将中止一段预定的期限(以下简称“中止期限”)。具体而言,中止期限为原申请实施下列(1)至(3)项中任一项后的三个月期间。

(1)向申请人送达授予专利权初步审查决定。

(2) 在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提出上诉时,向申请人送达一审决定书的核证副本。这里,“一审决定副本”不包括针对审查员驳回决定提起上诉、因撤销审判决定提起诉讼而重新审理的审判决定。

(三)对原申请的驳回或者取消、驳回等决定提出上诉。这里,通常,在暂停期结束后,与正常申请一样,在等待审查一段时间后开始审查。

另一方面,从2024年4月1日起,建立了一个系统,允许在暂停期结束前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恢复分案申请的审查。

分案申请恢复审查请求按照以下(A)和(B)的规定提出。

(A) 提交书面声明,表明申请人希望重新开始考试。

(B) 专用表格(https://mm-enquete-cnt.jpo.go.jp/form/pub/jpo20/bunkatsu_saikai) 发送重新启动审核的请求。

如果重新启动审查的请求获得批准,分案申请的审查无需经过审查等待期即可重新启动。

此外,在申请恢复前述分案申请审查后,不得再次申请中止审查。

通过允许申请恢复分案申请的审查,可以认为对已暂停审查的分案申请的审查将变得更加快捷。

因此,随着分案申请重新审查申请系统的启动,即使提出中止分案申请审查的请求,分案申请的审查也会更加快捷,分案申请的审查也将更加快捷。可以更快地提交申请,获得相关专利。因此,请求中止分案申请审查的系统变得更容易使用。因此,认为对上述分案申请中止审查的申请数量将会增加。

 

 

 

简讯翻译成英文

第四届东盟-日本专利专家会议

13年2024月4日,日本专利局(JPO)与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各国知识产权局以在线形式召开了第四届东盟-日本专利专家会议。

上述会议以东盟及东亚经济研究所(ERIA)在第13届东盟会议上报告的《先进技术领域专利审查运作研究(第二阶段)》最终报告为基础进行了讨论。 -日本专利局局长大会于6年2023月XNUMX日在新加坡举行。

具体来说,在讨论中,日本特许厅介绍了(i)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案例研究和(ii)人工智能审查支持团队的相关工作。

讨论还着眼于如何提高先进技术领域专利审查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有人评论说,开发人力资源以增强各国知识产权局在先进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非常重要。技术。

因此,未来预计将促进各国知识产权局之间在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交流,以开发上述人力资源。

此外,在上述会议上,还就授予专利权后纠正专利说明书和其他文件误译的制度进行了讨论。当时,一位来自东盟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与会者表示,他们将采取这一措施。未来在本国引入授权后更正制度时,希望参考日本特许厅的制度。

因此,如果未来东盟国家引入知识产权的授权后纠正制度,该制度很可能会与日本特许厅的纠正审判制度等授权后纠正制度类似。

 

日本与摩洛哥之间PPH试点项目试行期延长

日本与摩洛哥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项目于1年2021月1日开始,原定运行三年,于2024年XNUMX月XNUMX日延长。延长后的摩洛哥为无限期。

未来,预计日本企业在摩洛哥的业务发展将更加进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PPH试点可能因下述(a)、(b)等原因而终止,如终止上述PPH试点,将予以公告。

(a) 日本特许厅与摩洛哥知识产权局(摩洛哥工商产权局)之间的协议。

(b)PPH申请数量超过可管理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PPH试点计划不适用于基于日本特许厅实用新型向摩洛哥工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

 

暂停审查后恢复分案申请审查制度的启动

在日本,截至 1 年 2023 月 XNUMX 日,已经开始实施一项制度,根据该制度,当分案申请与针对原申请驳回决定的上诉请求一起提交时,分案申请的审查可以根据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人被暂停,直至知道初步审查结果或原申请中的上诉结果。

如果该分案申请的暂停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则该分案申请的审查将在下列(1)至任何一项之后的预定期限(以下简称“暂停期”)内暂停。 (3)在原应用中实现。

(1)向申请人发出初步审查授予专利的决定。

(二)向申请人出具针对审查员驳回决定的上诉中的一审决定书副本 这里所说的“一审决定书副本”不包括针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提出上诉时的审理决定书。因上诉驳回审判决定而被重新审理的拒绝。

(3) 针对驳回决定或原申请的上诉的取消、驳回等。

通常,在上述暂停期结束后,与常规申请一样,等待期后将开始审查。

现在,自1年2024月XNUMX日起,在上述中止期限届满之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允许恢复分案申请审查的制度已经开始运行。

可以根据以下(A)和(B)提出重新审查分案申请的请求。

(A) 提交重新考试的书面请求。

(B) 通过专用表格提交恢复考试的请求(https://mm-enquete-cnt.jpo.go.jp/form/pub/jpo20/bunkatsu_saikai).

如果重新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分案申请的审查可以重新审查,而无需经过等待期。

在提交上述分案申请重新审查申请后,不得再次提出中止审查申请。

上述分案申请重新审查申请制度现已启用,有望加快对暂停审查的分案申请的审查速度。

因此,通过现在运行的请求恢复分案申请审查的制度,即使请求中止对分案申请的审查,也可以加快对分案申请的审查,并且可以更早地获得与分案申请相关的专利。因此,请求中止分案申请审查的系统变得更加容易使用,并且预计分案申请中止审查的申请数量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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