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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 [综合] 简报

3月号[综合]通讯

日本产业省副大臣、日本特许厅厅长、专利工程副厅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举行会晤。

2026年1月2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唐大仁与日本经济产业省副大臣越智举行会晤。会晤期间,越智副大臣对唐大仁总干事在大阪关西世博会期间的合作表示感谢。双方还同意进一步合作,完善国际申请和注册制度,以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

同日,谭先生与笠井先生和安田先生举行了会晤。会晤中,双方确认将继续在WIPO GREEN等项目以及通过日本基金支持知识产权领域的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还确认了合作意向,希望推动日本特许厅引入ePCT。此外,双方还就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未来举措交换了意见。

上述系统中,ePCT尤其值得关注。e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供的PCT国际申请在线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网络的程序平台,用于安全地提交申请、修改申请、查询进度以及与国际局和检索机构沟通。近年来,日本特许厅(JPO)一直在推进ePCT的引入。试运行将于2025年12月开始,届时,例如,以下文件将可通过ePCT查看和使用:

  • 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PCT/RO/105)
  • 收到检索副本的通知(PCT/ISA/202)
  • 国际检索报告送达通知及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或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决定(PCT/ISA/220)

日本特许厅正式启用ePCT后,计划停止邮寄目前仍以邮寄方式寄送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发的主要文件。此外,届时将可以向日本特许厅提交以ePCT为受理局的国际申请,预计这将提高国际申请的便利性,并增加申请数量。

 

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培训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30 日,日本特许厅 (JPO) 为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 (IP Viet Nam) 的专利审查员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医药领域专利审查实践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与讲师面对面进行案例研究,使用来自制药领域的真实案例,向学员讲授各个技术领域特有的搜索技巧和确定新颖性和创造性步骤的标准。

应学生要求,还举办了关于查找以马库什格式书写的化合物权利要求中的化合物结构式,以及确定新颖性和创造性步骤的方法的讲座。

受训人员对培训的印象如下:
“授课老师提供了通俗易懂的教材,讲解也充满热情。我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如何检索含有马库什型化合物的权利要求,以及如何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宝贵知识。”

预计日本特许厅将继续为越南等新兴国家的专利审查员提供上述培训,日本企业有望在这些国家拓展业务。这可能为希望在这些新兴国家获得专利的日本企业带来以下益处:

  • 通过在新兴国家的专利审查员中推广日本特许厅的审查方法,可以提高日本特许厅审查的公信力,并增加在日本特许厅获得专利的发明在新兴国家也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这将提高日本企业在新兴国家获得专利权时的可预测性,使其能够更顺利地获得专利权。
  • 新兴国家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将得到提高,审查速度也将加快,这将使日本公司能够迅速获得在这些国家的权利。

 

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日本与孟加拉国于2026年2月6日签署了《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包含有关工业产权的条款,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简化和提高程序透明度
(1)国际协定
协议规定孟加拉国应加入以下国际协议:(但给予孟加拉国一段宽限期以遵守这些规定。)
・《专利合作条约》允许在国际范围内提交专利申请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允许一次性向全球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公布筛选标准
在孟加拉国,已经规定一旦制定出考试标准,就会努力将其公之于众。
(3)专利申请的公布
在孟加拉国,规定应在专利申请日后 18 个月内(​​如果要求优先权,则自最早优先权日起 18 个月内)尽快公布专利申请。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商标权保护
规定指出,判定商标是否驰名的条件不应要求该商标已在本国或其他国家注册。同时规定,应努力驳回恶意提交的商标申请。
(2)设计缺乏新颖性的例外情况
该条款承认宽限期的重要性,在此期间,某些公开披露的创意作品在确定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时不会被考虑在内。
(3)受专利保护的主题
规定所有技术领域,包括医药和农用化学品,都将受到专利保护。

3. 加强执法
(1)司法机关有权命令销毁侵权商品
该法规定,在民事司法程序中,司法机关有权下令销毁侵犯外观设计权、商标权、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物品。(但孟加拉国已被给予宽限期来实施该规定。)
(2)确保有权命令销毁侵权货物,并在边境启动依职权颁布禁令的程序
该法规定,主管当局有权命令销毁侵犯商标权和版权的货物(第 12.61 条),海关当局有权暂停侵权货物的进口或出口。
(3)进口侵权商品的刑事处罚(第12.63条)
法律规定,故意侵犯商标权或版权的商业进口商品将受到刑事诉讼和处罚。(但孟加拉国已被给予宽限期来实施该规定。)

未来,《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望推进孟加拉国知识产权(如专利权)方面的法律安排,并促进国际专利申请的使用。

此外,随着日本企业不断扩大在孟加拉国的业务,预计日本企业在孟加拉国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将会增加。

 

“连接鹿儿岛专利局”活动举行

近年来,日本特许局走访了日本各地,并在全国各地举办“连接特许局”活动,以支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

2026年1月19日,以“迎接出口挑战,做好风险防范。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培育鹿儿岛品牌盈利能力”为主题的“鹿儿岛专利局互联活动”在鹿儿岛市举行。

在上述“鹿儿岛专利局联谊会”上举行了三场会议。

在第一场会议中,九州大学经济学研究生院副教授佐藤明子发表了题为“日本企业向新兴国家扩张以及国际商业中潜藏的各种风险:为什么知识产权保护在新兴国家很重要?”的演讲。

在第二场会议中,山口产业株式会社的董事山口信之发表了题为“从地方企业走向世界:将经验转化为海外扩张的实践战略”的演讲,LINK SPIRITS 株式会社的代表董事富永咲发表了题为“将鹿儿岛烧酒推向世界:挑战出口并做好风险准备”的演讲。

第三场会议由鹿儿岛大学校长助理(社会合作)、南九州西南岛屿创新中心副主任、专利律师村上加奈子教授主持。三位小组成员分别是:九州筑地株式会社代表董事筑地佳代子、LINK SPIRITS株式会社代表董事富永咲、九州经济产业局知识产权局中村拓哉。小组讨论的主题是“九州企业海外盈利的知识产权活动”。

未来,像上述“鹿儿岛专利局互联”这样的“专利局互联”活动将在各地举办,这有望鼓励区域城市的企业向海外扩张,从而扩大海外获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趋势。

 

 

简讯翻译成英文

经济产业省副大臣、日本特许厅局长兼技术事务局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举行会晤。

2026年1月2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唐大仁先生与经济产业省议会副大臣越智俊之先生举行了会晤。
在会议上,议会副部长对唐局长在大阪关西博览会上的合作表示感谢。
双方还同意进一步加强合作,以通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包括提高国际申请和注册系统的便利性。

同一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唐、日本特许厅委员葛西康之和日本特许厅技术事务厅长安田太也举行了会晤。
在那次会议上,双方确认将继续通过日本基金在知识产权领域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特别是针对 WIPO GREEN 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举措。
双方还确认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日本特许厅引入ePCT。
此外,双方还就即将推出的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举措交换了意见。

在上述事项中,特别关注了ePCT,它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供的PCT国际申请在线管理系统。它是一个基于网络的程序平台,能够安全地提交、修改申请、监控程序进度,并与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沟通。
近年来,日本特许厅一直在推进电子专利合作条约(ePCT)的引入。一项试行计划于2025年12月启动,目前,例如,以下文件可以通过ePCT查看和获取:

  • 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RO/105)
  • 检索副本收到通知 (PCT/ISA/202)
  • 关于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送达通知,或关于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决定的通知(PCT/ISA/220)

一旦日本特许厅正式引入 ePCT,目前仍通过邮寄方式传递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签发的主要文件将停止邮寄。
此外,还可以使用 ePCT 向日本特许厅提交国际申请,使国际申请更加便捷,并有可能增加申请数量。

 

越南知识产权局审查员专利审查培训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30 日,日本特许厅 (JPO) 为越南知识产权局 (IP Viet Nam) 的专利审查员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医药领域专利审查实践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通过与讲师面对面的案例研究,以制药领域的真实案例为基础,研究搜索方法以及评估每个技术领域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步骤的标准。

应参与者的要求,还举办了关于使用结构式检索方法检索以马库什形式书写的化合物权利要求,以及评估新颖性和创造性步骤的方法的讲座。

参与者对培训提出了以下评价:
“讲师准备了通俗易懂的教材,并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我从中获得了关于如何进行检索以及如何评估含有马库什式化合物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宝贵知识。”

日本特许厅(JPO)为越南等新兴国家的专利审查员开展的上述培训,预计未来仍将继续,因为预计日本企业将在这些国家进一步拓展业务。对于寻求在这些新兴国家进行收购的日本企业而言,潜在的益处可能包括:

  • 将日本特许厅的审查方法推广到其他国家的审查员中,可以提高日本特许厅审查的可靠性,从而使在日本特许厅获得专利的发明更有可能在这些国家获得类似的专利。这反过来又增强了日本公司在海外获得专利权的可预测性,并使专利权的取得更加顺利。
  • 提高这些国家审查员的审查技能可以加快审查速度,使日本公司能够更快地获得权利。

 

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6年2月6日,日本和孟加拉国签署了“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该协议包含有关工业产权的条款。其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 简化和提高程序透明度
(1)国际协定
规定孟加拉国必须加入以下国际协议(孟加拉国在实施前享有过渡期):
・《专利合作条约》(PCT),实现了统一的国际专利申请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实现了统一的国际商标申请
(2)公布考试指南
孟加拉国将在准备就绪后努力公布其考试指南。
(3)专利申请的公布
孟加拉国应努力在专利申请日后 18 个月内,或自所主张的优先权最早日期起 18 个月内,及时公布专利申请。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商标保护
规定指出,在判定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无需该商标在国内或国外注册。同时规定,孟加拉国将尽力驳回恶意提交的商标申请。
(2)外观设计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规定,在评估工业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时,应承认宽限期的重要性,在此期间,某些向公众披露的信息不予考虑。
(3)专利保护的主题
规定所有技术领域,包括医药和农用化学品,均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

3. 加强执法
(1)司法机关命令处置侵权货物的权力
规定在民事司法程序中,司法机关有权命令销毁侵犯外观设计权、商标权、版权及相关权利的货物(孟加拉国在实施前享有过渡期)。
(2)边境当局的权限和依职权采取行动
规定,有关当局有权命令销毁侵犯商标权或著作权的货物(第 12.61 条),海关当局有权对进口或出口的侵权货物采取依职权中止措施。
(3)进口侵权商品的刑事处罚(第12.63条)
规定,故意大规模进口侵犯商标权或版权的商品,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处罚(孟加拉国在实施前享有过渡期)。

未来,《日本-孟加拉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望促进孟加拉国知识产权(如专利)法律框架的建立和完善,并鼓励使用国际专利申请系统。此外,预计日本企业在孟加拉国的业务活动将扩大,日本在孟加拉国的专利申请量也将增加。

 

举办“鹿儿岛纲轻东京町”

近年来,日本特许厅在日本各地举办“互联日本特许厅”活动,走访各个地区,以支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使用。

这一次,2026 年 1 月 19 日,在鹿儿岛市举办了“鹿儿岛出口特教町”活动,主题为“迎接出口挑战,做好风险准备——通过知识产权打造鹿儿岛品牌的盈利能力”。

在“鹿儿岛纲轻东京町”举办了三场。

在第一场会议中,九州大学经济学研究生院副教授佐藤明子发表了题为“日本企业向新兴国家海外扩张以及国际商业中隐藏的各种风险——为什么知识产权保护在新兴国家很重要”的演讲。

在第二场会议中,山口产业株式会社的董事山口信之先生发表了题为“从地区公司走向世界——将学习转化为海外扩张战略”的演讲,LINK SPIRITS 株式会社的代表董事富永咲女士发表了题为“鹿儿岛烧酒走向世界——迎接出口挑战,做好风险准备”的演讲。

在第三场会议中,鹿儿岛大学专利律师、校长助理(社会合作事务)、南九州南西列岛创新中心副主任村上加奈子教授担任主持人。九州筑地株式会社社长兼首席执行官筑地佳代子女士、LINK SPIRITS株式会社代表董事富永咲女士以及九州经济产业局知识产权局的中村拓哉先生参与了以“九州企业海外创收的知识产权活动”为主题的小组讨论。

随着未来日本各地继续举办类似“通商特教町”的活动,预计当地企业海外扩张将进一步推进,获取海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趋势可能会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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