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设计系统基本信息
对于首次申请外观设计的人,我们将提供易于理解的解释,说明什么是外观设计、获得外观设计权(与专利不同)的好处以及注册所需的要求。
*这篇文章是设计系统基本信息1”是一个延续。
4. 设计申请的类型
《外观设计法》有许多其他知识产权所没有的独特制度。通过了解这一独特的外观设计法律体系的内容,并将其与常规申请、专利申请等结合使用,您可以获得更广泛、更强的权利。
- 相关设计系统
- 部分设计系统
- 针织设计系统
- 动态设计系统
- 画面设计 设计
- 秘密设计系统
相关设计系统
在设计开发中,现实情况是,许多设计变体都是由单一设计概念创建的。相关设计系统是有效保护从单一设计概念创建的多种设计变体的系统。
《外观设计法》采用在先申请制度,原则上,如果同一或相似的外观设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即使该申请是由同一人提出,也只有最早的申请才会被注册。不过,为了扩大对变异设计的保护,修订后的《外观设计法》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后,同一申请人必须例外,只有在提出相关外观设计申请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相关设计受到保护,并且每个设计都可以行使权利。 (修订前,为了作为相关设计受到保护,必须由同一人在主要设计公报公布之日之前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但相关设计可以申请的期限申请已大大延长。)
通过获得设计变体的设计权,可以扩大设计之间的相似范围。换句话说,从寻求禁令的角度来看,权利的行使范围很广。
(一)相关外观设计的注册要求
- 申请必须由主体设计申请人同一申请人提出。
- 与原设计相似
- 申请必须在基本设计申请日起 10 年内提交。
- 在相关设计设立登记时,主要设计权尚未终止。
- 基本设计及所有相关设计的设计权不被授予独占许可。
- 必须满足一般注册要求,例如新颖性和易于创作。
(二)相关设计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相关设计的设计权与普通设计权一样具有独立的效力。
然而,相关设计的期限自基本设计申请日起25年到期。此外,设计权的转让、设立质押、设立相关设计独占许可必须与基础设计和所有相关设计的设计权一起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了解更多修改后的相关设计系统信息请点击这里请参阅。
部分设计系统
这是一个系统,如果对物品等的一部分进行了原创且独特的创作,则允许对该部分进行设计注册。通过融入原创和独特的部件,可以防止巧妙的模仿,同时避免侵犯整体设计。
■部分设计的具体例子
- 自行车→车座部分、车把部分、踏板部分等
- 手机→天线部分、按键部分、屏幕部分(*屏幕设计的设计)等。
- 咖啡杯→手柄部分、杯子部分、碟子部分等
(一)部分外观设计的注册要求
①在产品整体形状内占据一定范围的部分
<不允许的示例>
(摘自《设计审查标准71.4.1.1.5》)
・“建筑用混凝土块”
②用各部分或能用总名称呼的部分来表示。
<不允许的事情> (摘自日本特许厅网站“关于“部分设计”的Q&A)” |
<可接受的物品> (摘自日本特许厅网站“关于“部分设计”的Q&A)” |
・“纤维制品上的图案”: 仅以图案作为部分设计无法获得设计注册。它必须与您希望获得外观设计注册的物品等的形式相对应。 |
·“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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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相关文章】 纺织产品上的图案 【设计说明】 实线所示的部分是寻求外观设计注册的部分。 [表面视图] |
【正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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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满足新颖性、创作难度等一般注册要求。
(2) 部分设计的设计权的效力
部分设计的设计权也涵盖与常规设计权相同或相似的范围。
部分设计之间的相似程度将根据以下观点来确定。
- 外观设计所涉及的物品等是否相同或者相似
- 各零件的用途、功能是否相同或相似
- 各零件的形式是否相同或相似
- 整体形态中各部分的位置、大小、范围是否相同或在共同范围内。
针织设计系统
这是一种保护同时使用的两个或多个物品等且构成经济产业省条例规定的单一外观设计的制度。
例如,如果外观设计具有整体统一感,例如咖啡具,则可以作为单一外观设计进行备案,并可以行使整组商品的模仿权。
(一)组合物外观设计注册要求
①属于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套装设计。
②必须是同时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品、建筑物或图像。
③必须团结一致。
■可以说这种和服具有统一性。
1) 形状、图案、颜色或这些的组合通过相似的建模过程而统一的物品
<示例>(摘自《设计审查标准》)
・“食物和饮料容器一套” | ・“饮食用具一套” |
2) 代表统一形状或图案的整体
<示例>(摘自《设计审查标准第 IV 部分第 3 章 3.3.1》)
・“一套家具” | ・“厨房设备用品一套” |
3) 给人概念上相关印象的东西,例如故事。
<示例> 每个组件项目上都写有松、竹、梅花的图案。
④布景整体设计满足新颖性、创作难度等一般注册要求。
动态设计
该系统保护物品的形状根据物品的功能而变化的设计,并且无法从静态预测变化的状态。
对于设计创作强调运动变化前后出现的意外性的情况,例如惊喜盒玩具,该系统为此类动态设计提供了充分的权利保护。
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交显示变更前后的图纸。
《报名要求》
① 必须是单一设计
②文章的形式根据其功能而变化。
③ 无法从静态预测变化状态。
④ 有一种引人注目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具有统一性。
画面设计 设计
2019年修订的法律扩大了对屏幕外观设计的保护,此前屏幕外观设计只有在满足严格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受到保护,例如使用于商品操作的图像符合商品部件外观设计的保护资格。图像现在被视为外观设计,审查标准明确规定,与物品分开的图像本身也受到保护。
2019年改版后的形象设计系统更多信息请参见请点击这里请参阅。
《报名要求》
有两种保护方法:
(1) 如何作为图像设计获得保护(图像本身与物品分开)
*摘自日本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标准和审查实务——应对2019年外观设计法修正案》
<示例1> 产品购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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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2> 具有音乐播放功能的电脑
|
(摘自《设计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三章》)
(2) 将图像作为物品或建筑物的一部分的设计(与物品一体化的设计)
*摘自日本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标准和审查实务——应对2019年外观设计法修正案》
<示例1> 医疗测量结果显示图像 |
<示例2> 数码相机 |
(摘自《设计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三章》)
■无法注册的画面设计
图片仅用于装饰目的
① [示例] 壁纸
代表电影等的图像(所谓的内容)
② [示例] 电影或游戏中的场景图像
秘密设计
这是一种应申请人的要求,自外观设计权设立登记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对注册外观设计的内容保密的制度。
在产品销售策略方面,可以保护设计权人免受因设计公开而造成的不利影响。
《计费要求》
① 应申请人的要求。如果是联合申请,所有联合申请人必须提交请求。
②指定最长期限为1年,并在提交申请时或在缴纳第一年注册费的同时提出请求。
③需要另外缴纳费用。
5.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
为了获得外观设计权,需要向日本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注册。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
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和附图。
(二)形式审查
将对其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正式要求。
(三)实质审查
将审查该申请是否满足实质性注册要求(新颖性、易于创建等)。
(4) 拒绝理由通知
如果审查员发现驳回理由,他将向申请人发出驳回理由通知。
(5) 提交书面意见/修改意见
针对拒绝原因通知,您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书面修改等方式解决拒绝原因。
(六)注册评审
如果审查员认为符合实质性要求,将作出注册决定(通常情况下,注册决定将在申请后约6个月内做出)。此外,如果通过书面意见或修正案解决了拒绝的原因,则申请将被授予注册决定。
(七)驳回决定
如果驳回理由未通过书面意见或修改得到解决,并且审查员确定该申请不能注册,审查员将作出驳回决定。
(8) 对驳回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对审查员的拒绝决定不满意,您可以在审判中针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
(九)注册审判决定
如果在针对审查员决定的上诉中确定驳回原因已得到解决,则行政审查员小组将做出注册申请的决定。
(十)驳回决定
如果在针对审查员驳回决定的上诉中确定驳回理由尚未解决,将提出驳回上诉。
(11)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提出上诉的,可以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报名费缴纳
注册费必须在注册审查或审判决定的核证副本交付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
(13)设置注册
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后,外观设计将在外观设计登记册中注册,并颁发外观设计权。外观设计权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5年。
(十四)注册证书的颁发
外观设计权设立并登记后,颁发外观设计登记证书。
(15) 设计公报的出版
出版描述权利的设计公报,以通知公众设计权已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