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介绍
以下信息将帮助您保护您在加拿大的设计权。
我们希望本页面对您在海外保护知识产权有所帮助。请帮助我们。
- 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法律战略部)联系我们,或者咨询表单 我们正在接受来自的询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2.加拿大的设计权
A。设计
受《外观设计法》保护的外观设计是“成品的形状、轮廓、图案或装饰的特征,或这些特征的组合,吸引眼睛或仅由眼睛确定的特征”。
例如,以下设计也有资格获得保护:
- 组物(“套装”)
几件具有相似特征的物品,例如一套餐刀、叉子和勺子 - 套件(“套件”)
可以组装成成品的完整或基本完整数量的零件 - 图标
计算机屏幕等上显示的图标和字体 - 部分设计
B.申请文件等
- 申请表(申请语言:英语、法语)
・申请人(创建者或继承者)的姓名和地址
・与设计相关的文章
・优先权主张等信息 - 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或照片的说明)
- 设计的照片或绘图
C。设计注册要求
(1) 差异性
如果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与其他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或者过于相似以至于可能与已注册的外观设计相混淆,则该外观设计将不会被注册。请注意,可以提交类似设计的相关申请。
(二)原创性
法律中没有规定独创性,而是根据外观设计法的解释进行审查。
(3) 第一神创论
判定独创性的日期和时间为外观设计的创作日期(首次创作原则)。如果无法确定创建日期,则为注册日期。
即使设计公开,也有一年的宽限期。
(四)原创性判定材料
评审标准将基于国内外公共知识和国内外文献公共知识。
(五)应用的统一性
D .考试原则
- 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后,无需提交审查请求,流程自动进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通过请求延迟颁发外观设计权并缴纳滞纳金,可以将注册日期延迟六个月。 (它与日本秘密设计一样具有延迟外观设计公开的效果,但不同之处在于日本秘密设计的注册日期不会延迟。)
- 如果申请有理由,例如怀疑所申请的外观设计被第三方模仿或提出使用或许可该外观设计,则可以申请加速审查(需要付费)。
- 上诉:针对拒绝决定的上诉应向联邦法院提出。
- 没有异议制度,无效程序由联邦法院进行。
E.期间
- 自外观设计注册之日起10年(外观设计保护自注册之日起开始)
- 登记后5年内只需缴纳一次赡养金。未能付款将导致注册被视为放弃。
F。要记住的事情
- 即使源自设计的美学作品存在版权,如果在版权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复制该产品 50 次或以上,则该设计的复制不会被视为侵犯版权。 。应考虑通过设计权进行保护。
G。条约
主要条约的成员地位如下:
| 巴黎条约 | 世贸组织协议 | 海牙协定 | 洛迦诺协定 |
| 加盟 | 加盟 | 加盟 | 非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