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提交外国外观设计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1.什么是外观设计(保护对象)?
当你在日本获得设计权时,大多数人会认为“政府认可了我的设计,这是很棒的”,并认为他们也可以在国外获得设计权。
然而,无论设计多么精彩、新颖,在国外都不一定能获得设计权。这是因为受外观设计权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定义因国家而异。例如,在日本新被认定为“外观设计”的纯图像设计,在中国则不被认可。另一方面,在一些国家,在日本不被认定为“外观设计”的图案、文字、标志等被认定为“外观设计”。
在国外申请外观设计时,有必要在申请前彻底检查该外观设计在该国是否被认可为“外观设计”。
2.申请期间
当在国外申请在日本提交/注册的外观设计时,通常根据在日本提交/注册的外观设计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如果优先权得到认可,新颖性、创作难易度等注册要求将根据日本的申请日确定,这将有利于审查。
但《巴黎公约》规定,可以在申请国要求优先权的期限为自基本申请日起六个月。提交外国申请时,您需要确保满足这些时间要求。 *可要求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一年。请注意,设计的期限比专利的期限短。
3.是否有考试
在日本,当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审查员会在外观设计注册之前审查该外观设计是否符合注册要求。换句话说,考虑所申请的设计是否是新的(新的)或者可以容易地创建。例如,如果确定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与提交申请之前已存在的外观设计相似,则该外观设计将无法获得外观设计权。
然而,在一些国家,这种实质审查几乎从不进行,或者只审查部分注册要求,或者有些国家根据产品类型进行审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查。如果没有进行实质审查,符合形式要求的外观设计就会被注册,但如果注册后发现外观设计权不符合注册要求,则可以在无效宣告审理中取消该外观设计权,从而使该外观设计权被宣告无效。马苏设计不稳定。
另外,根据是否有审查,注册之前的时间会发生变化,外观设计注册的可能性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有必要检查申请国家的审查制度。
4.关于新奇
由于设计是物品的外观,因此当暴露于公众注意力时,它很快就会失去新颖性。另外,由于设计比较流行,往往会通过举办展览来衡量销量,如果在展览上公开设计,就会失去新颖性,无法获得设计权。作为这种情况下的补救措施,日本制定了一项称为丧失新颖性例外的规定,如果满足某些要求,即使产品已经丧失新颖性,也会被视为未丧失新颖性进行审查。
但是,如果在日本注册的外观设计在缺乏新颖性的情况下在外国申请,会发生什么情况?一些国家,例如美国和欧洲,在申请时在新颖性丧失后的一定时间内申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不需要特殊程序,而一些国家,例如中国,不需要特殊程序来申请失去新颖性的例外。在一些国家,缺乏新颖性的例外的适用是严格确定的。
因此,即使外观设计已根据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在日本申请/注册,如果申请是在外国提交的,则计划申请国的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将适用您需要检查是否可能。
另请注意,如果在外国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则规则与要求优先权的规则不同。
5.关于相关设计
当在日本提交了相关外观设计的国外申请时,有必要检查该国是否存在相关外观设计制度。台湾和韩国有相关的设计体系,但欧洲没有相关的设计体系。中国没有相关的外观设计体系,但确实有类似的外观设计体系。在美国,外观设计作为外观设计专利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如果它们包含在一项发明构思中,则可以作为实例包含在一项申请中。对于我们日本人来说,这有点奇怪。
6.关于同时进行多个设计申请
在日本,3 年修订的《外观设计法》使得从 4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同时提交多个外观设计。允许将两个或多个设计包含在一个应用程序中的系统称为多设计包应用程序。在欧洲,如果洛迦诺分类相同,则以电子方式提交的一份申请中最多可包含 2 项外观设计。韩国还实行多项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制度,一项申请中最多可以包含99个外观设计,只要它们属于同一类别。 (就日本而言,洛迦诺分类标识和外观设计相似性等外观设计范围没有限制,最多可达 100 件外观设计。)
如果您满足一次提交多项外观设计的要求,与提交一项外观设计相比没有任何缺点,并且还有节省申请费用等好处,您可能需要考虑。
7.关于部分设计
美国和欧洲有部分外观设计体系,但中国没有部分外观设计体系。此外,印度等国家实际上允许部分外观设计注册,但仅限于独立制造和销售的零件,并且要求与日本不同。当在没有部分外观设计制度的国家申请在日本作为部分外观设计提交的外观设计时,有必要考虑应该提交什么样的申请以保护独特部分。
另外,当在没有部分外观设计体系的国家提交申请时,有一种方法可以通过将图中虚线表示的“其他部分”修改为实线来作为整体外观设计提交申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似乎大多数没有部分外观设计体系的国家都允许优先权要求,但最好提前检查是否允许优先权要求,以便确定。
8.关于申请表上的信息
向日本申请时在申请表中记载的[外观设计物品的说明]等是否应按原样记载在申请表中,也由申请国决定。国外的申请,是不是要修改,还是留空比较好,你得查一下系统,想一想。这是因为需要考虑采用什么样的描述才能确保充分的保护或尽可能扩大权利范围。
此外,在一些国家,例如中国,需要说明“创作要点”,而在其他国家,例如欧洲,不考虑[外观设计相关的物品]的名称在确定外观设计的权利范围时。
9.关于提交的图纸
根据国家/地区的不同,对于提交的图纸有不同的规定。在欧洲,可以提交的图纸数量有限制,但图纸的表达相对自由,例如可以提交商店特色部分的照片。此外,在台湾,如果设计是三维的,则必须提交透视图。在美国,不允许用阴影线或浅色墨水显示透明部件,提交横截面图可能会缩小您的权利范围。另外,在印度,不允许使用显示使用状态的参考图。
由于各国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于原计划在外国提交的申请,最好从在日本提交申请时起就按照该国的规定准备附图。如果是这样,则需要事先考虑。提交外国申请。这是因为,如果您修改图纸,设计的身份可能不再被识别,您可能无法要求优先权。考虑是否应该通过提交经过修改以符合该国法规的附图来提交外国申请,或者以最初在日本提交的原始附图提交外国申请,如果您收到理由,请修改附图必须拒绝。在美国,在确定优先权要求时,外观设计同一性的确定相对宽松,但在进行修改时似乎比较严格,因此最好在提交美国申请时修改附图即可。
10.关于照片和CG
如果您在日本使用照片或 CG 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您还需要检查您提交申请的外国是否允许提交照片或 CG。如果在日本使用照片或CG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并为外国申请制作并提交图纸,还需要考虑是否会接受优先权要求。
如上所述,外观设计的定义和保护客体因国家而异,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律也各不相同,例如美国的外观设计法和专利法。部分设计体系和相关设计体系等设计体系因国家而异。在不同国家的保护制度下提交外国申请时,您必须满足该国的外观设计注册要求,保持外观设计的同一性,并保持优先权要求的有效性。为此,有必要彻底检查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并仔细考虑提交什么样的外国外观设计申请。
通过与各国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和当地代理人合作,我们可以支持您以最佳方式提交外国申请,以保护您的设计。如果您在国外申请时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提交外国外观设计申请的必要性
1.确保在产品出口和销售的每个国家实施。
属地主义(各国法律的范围仅限于该国领土的原则)
设计权在每个国家都有规定,原则上仅在其注册国有效。如果在日本获得设计权,则该设计权仅在日本境内有效。因此,为了确保外观设计在中国和美国等国外实施,有必要在每个国家获得外观设计权。
由于设计权在每个国家都是独立设定的,即使您在日本拥有设计权,如果其他人在外国获得了与您自己的设计相同的设计权,如果您出口自己的产品,该产品具有如果将相关设计权从日本转移到外国,则会侵犯该国他人的设计权,并且存在被起诉要求禁令或损害赔偿的风险。
国家设计的独立性
外观设计权根据各国国内法进行审查*和注册,因此即使在日本申请的外观设计被拒绝或失效,在外国申请或注册的外观设计也不会无效或失效。另一方面,仅仅因为外观设计权已在日本注册,并不一定意味着它也会在外国注册。
*欧洲等部分国家不接受检查。
2.在产品出口和销售的每个国家消除假冒产品
即使发现在国外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如果未获得该国的设计权,也不能发布基于设计权的禁令。为了防止此类问题,有必要在您计划出口产品或假冒产品流通的国家/地区获得设计权。
主要路线
1.直接申请
您可以直接向您希望获得设计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提出申请。
如果是直接申请,则必须按每个国家的语言和申请格式准备申请文件,并按每个国家办理备案后管理(地址变更手续、续展手续等)。缺点是需要时间和精力。
此外,在多个国家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如果在申请后立即公布的国家或地区(欧盟)提交申请,则会失去新颖性,因此根据前提来规划申请很重要要求优先权是有必要的。
2.海牙协定下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
海牙协定是一项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统一了各国的申请程序,允许向国际局提交一次申请程序,以获得与在各指定国家提交申请相同的效力。 ・注册制度。
≪优点≫
申请人可以选择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中的一种语言进行申请,从而减轻翻译负担。与马德里议定书下的国际商标申请(以下简称“Madpro申请”)类似,无需通过当地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因此可以降低费用*1。如果是非审查国家,将在国际公布后6个月或12个月内获得注册,如果是实质审查国家,最迟12个月内可获得审查结果(注册或驳回)。此外,注册可以一次性更新,使更新管理更加容易。
*1 但是,如果您想回复拒绝通知,则需要指定当地代表。
程序也得到简化,无需像国际专利申请(PCT)那样经过国家阶段程序,也不需要像商标申请那样基于日本申请。
≪ 缺点 ≫
无法用日语申请。原则上,外观设计在国际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后在国际公报上公布(根据国家的不同,延期可能会延长,在日本最多为6个月*30),因此无论是否注册,外观设计都会被公布或不。此时,不仅被驳回申请的内容被公开,而且驳回原因以及引用的类似现有设计的内容也被公开,这对于外观设计申请的策略而言是一个重大劣势(另一方面) ,在日本申请中,一般来说,只有发生变更的设计才会被公布)。与日本的申请不同,日本没有秘密设计制度(设计在注册后最多可保密三年)。
*2 如果指定国家中包含不允许延期公布的国家,则除非撤销该国家的指定,否则不允许延期公布。
有关海牙设计申请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请参阅。
3.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下的外观设计申请
通过在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下提交申请,您可以通过一份申请获得欧洲共同体所有成员国的权利。
由于权利是统一的,因此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如果取消注册,则不再对整个欧洲共同体有效,并且统一的权利不能按国家转让,但可以直接向各个国家适用。它的优点是显着更具成本效益且更易于管理更新。
有关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