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什么是外观设计法?
1. 什么是外观设计法?
有吸引力的设计可以为您带来市场竞争优势,但它们也可能被模仿。
《外观设计法》将新创作的外观设计视为创作者的财产,第 1 条规定“通过保护和利用外观设计,鼓励外观设计的创作,从而为工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其目标是
它是与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商标法一起的四部工业产权法之一。
・有关设计系统的基本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设计系统基本信息>1.什么是设计?
设计系统基本信息>3.外观设计注册的一般要求
2. 外观设计法保护对象
外观设计法第二条所称外观设计,是指物品、建筑物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或者使视觉产生美感的图像,是指物品或建筑物的形状、图案、色彩或通过视觉唤起美感的图像,不仅是外观设计,其部件也受到外观设计法的保护。
・有关外观设计法保护对象的详细说明,请参阅以下文章。
设计保护:您也可以注册这样的东西!
・关于设计权的主体和范围,请参阅以下文章。
外观设计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3.外观设计法的历史
日本的外观设计制度始于21年颁布的《外观设计条例》。现行《外观设计法》于1888年颁布,并于次年(34年)1959月1960日起施行。
主要法律修订
10年(平成1998) | 部分设计系统介绍 |
相关设计系统的创建(从类似设计系统更改为相关设计系统) | |
扩大组合物设计系统(放宽注册要求) | |
18年(平成2006) | 扩大图像设计的保护范围(用于操纵物品的图像已被添加到保护范围) |
相关外观设计制度审查(放宽相关外观设计申请的时间限制) | |
延长存续期限(自注册之日起,从15年延长至20年) | |
令和元(2019)年 | 扩大保护对象(保护对象增加建筑和室内设计) |
扩大图像设计的保护范围(将未附着在商品上的图像设计纳入保护范围) | |
相关设计体系的扩展(放宽相关设计申请的时序限制) | |
期限变更(从注册日起20年变更为申请日起25年) |
・有关2019年修订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下页。
设计法的重大修改~面向未来的设计管理~
4. 条约和协定
法律法规的正式效力如下:“宪法(日本宪法)”>“条约(例如巴黎公约、海牙协定)”>“法律(例如外观设计法)”>“内阁命令/部长命令(外观设计执法)”命令,设计法)”法案执行条例)。
因此,《外观设计法》并不违反《巴黎公约》或《海牙协定》的规定。
例如,加入条约(协议)时,如果有《外观设计法》未规定的内容,将在加入前修改法律予以补充。
巴黎条约
巴黎公约的正式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1884年生效的一项国际条约。日本于32年成为成员国。
其中三大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制度”和“各国工业产权独立原则”。
例如,在一个成员国提交申请时,如果在日本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后六个月内,通过主张优先权,该外观设计可以根据日本的申请日期在另一个成员国进行审查。
海牙协定日内瓦修正案
《海牙协定》,全称《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是1925年在海牙通过并于1928年生效的一项国际条约。
随后,1934年伦敦、1960年海牙和1999年日内瓦通过了修订后的协议。
27年,日本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的成员生效。
这是一个国际外观设计申请注册系统,可以集中在每个国家进行的申请程序,并允许您向国际局提交单一申请,从而达到与在每个指定国家提交申请相同的效果。
详情请参阅以下链接。
关于《海牙协定》下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
5. 相关法律法规(内阁令/部长令)
外观设计法的规定中,有记载“内阁令规定”或“部令规定”的情况。
为了使法律更加灵活、适应实际情况并确保其有效性,详细规定由政府负责。
内阁命令由内阁制定,部长命令由各部部长制定。
有四项与《设计法》相关的内阁命令和部长命令:
- 设计执法令(内阁令)
- 外观设计执法条例(经济产业省条例)
- 设计法注册令(内阁令)
- 外观设计法登记条例(经济产业省条例)
6.其他与外观设计相关的法律
根据《外观设计法》,可在工业上使用的物品、建筑物、图像等的设计受到保护,但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您的设计也可能受到保护。受保护。
请参阅下面的文章,其中详细解释了除了《外观设计法》之外还有其他方式来保护外观设计。
有关外观设计保护的主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