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行业技巧

[设计] 为食品行业的每个人

(一)简介

不用说,食物有多种形状,包括圆形、方形和圆锥形。它们还以各种颜色和形状的创意包装出售。有些名牌产品不看产品名称,只看形状或包装就可以识别。食品的形状和包装设计可以受到外观设计权的保护。

我们希望本文对那些正在考虑提交有关食品形状和包装的设计申请的人有所帮助。

(2)与食品相关的设计

食物的外观与味道同样重要。我认为销量取决于你能让食物看起来有多美味。在食品领域,设计权包括食品本身的设计和食品包装的设计。为了受到外观设计权的保护,“物品的形状、图案或颜色必须通过视觉唤起美感”。此外,产品还必须具有“工业适用性”,如果产品无法量产,就无法获得外观设计权保护。

① 食品本身的设计

食品本身的设计保护食品本身的设计。实际注册的物品包括带梳子的鱿鱼、巧克力和形状独特的固体咖喱。

★有带梳子吗?

A 组(加工食品和奢侈品)
(Yocchan食品工业株式会社外观设计注册第1224266号)

★巧克力

A 组(加工食品和奢侈品)
(Godiva Chocolatier Incorporated 注册设计编号:1484401)

★异形固体咖喱

A 组(加工食品和奢侈品)
(Esbee Foods Co., Ltd.、Vespac Co., Ltd. 外观设计注册号:1452329)

②包装设计

外观设计权保护不仅适用于食品形状,也适用于食品包装。

具体例子包括方便面包装、调味品包装容器、纳豆容器等。即使包装具有特殊形式或一般形状,其所绘制的设计如果被认为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也会受到外观设计权的保护。 。

另外,就像下面列出的酱油包装一样,在保持酱油新鲜度受到专利权保护的同时,获得包装容器的外观设计权可以提供更大的保护。

★方便面包

F组(办公用品及销售用品)
(三洋食品株式会社外观设计注册第1443372号)

★酱油包装

F组(办公用品及销售用品)
(有信株式会社外观设计注册第1377043号)

F组(办公用品及销售用品)
(龟甲万公司注册外观设计第1443689号)

★纳豆包装容器

F组(办公用品及销售用品)
(味滋康株式会社外观设计注册第1355159号)

(三)食品及包装制品假冒对策

近年来,在海外,不仅对人物和品牌产品进行模仿,而且对食品和食品包装的模仿也不断增加。除了模仿食品的形状外,还存在很多模仿包装和标签,以完全不同的内容销售产品,且包装相似但未使用商标品牌名称的情况。

特别是日本制造的食品因其高品质而受到欢迎,因此在包装上标明“Made in Japan”或模仿在日本实际销售的食品的包装将增加销量。

模仿日本食品和包装的产品可能质量低于在日本销售的“正宗”产品,这可能会导致整个制造公司失去信任。

如果你拥有外观设计权,你就可以对此类假冒产品采取有效措施。此外,即使在商标权没有受到侵犯的情况下,你仍然可以对假冒产品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包装相似也是可以行使的。基于设计权的禁令。

(四)与三维商标的比较

对于食品和食品包装来说,通过注册三维商标可以获得半永久性的保护。此外,部分产品已注册三维商标。但对于三维商标,如果认定食品或包装的形状仅代表食品或包装的形状,则该商标不能注册,因为它缺乏与其他产品区分开的能力。您是否知道,除非形状非常独特或在全国范围内闻名,否则很难创作出设计?以下注册例是在日本特许厅认定为全国知名后进行注册的。另一方面,如果认为食品本身的形状新颖且难以创造,则即使是食品本身的形状也可以注册外观设计权。因为,可以说,注册比注册三维商标更容易。

对于食品的形状,一种可能的策略是注册外观设计以防止假冒产品,当产品通过长期使用而闻名全国时,获得三维商标并半永久性地保护形状。

商标注册第6031305号(适用商标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

*明治株式会社的“Kinoko no Yama”被注册为三维商标的消息还记忆犹新。

<注册未获批准的示例>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18年11月29日(17(交)第10673号)

*该注册曾获得日本特许厅的批准,但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认定该形状为日本点心的通用形状,尚未获得全国认可,因此取消了注册。

<外观设计注册示例>

外观设计注册号1484789

这是一种新形式的软冰淇淋,无需证明全国知名度即可接受注册。

其他注册示例是请点击这里请参阅。

(5)关于在海外取得外观设计权——什么是《海牙协定》(日内瓦修正协定)?

对于那些想要保护自己的设计,不仅想在日本而且想在海外申请保护,但担心海外手续昂贵且耗时的人来说,我们有个好消息。日本自2015年起加入国际外观设计保护公约(日内瓦修订公约),使得在向多个缔约国申请时只需完成一次申请程序即可获得保护。

截至 2 年 3 月,已有 63 个国家和政府机构参与《海牙协定日内瓦修正案》,日本是该协定的成员。利用该条约简化了外观设计的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程序,这在向海外扩张时非常有用。如果您正在考虑将您的品牌传播到海外或出口您的产品,为什么不根据申请国家考虑进行国际注册呢?

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请参阅。

(六)有关食品包装设计的重要规定

(2016(交)10034号,2016年9月21日宣判)

如下参考图所示,当我们提交由容器、年糕、豆沙等组成的外观设计申请时,该外观设计所属的物品为“带有容器的冷冻糖果”,专利局裁定其不符合一种产品和一种设计的要求,并作出驳回决定。对此,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认为“带有容器的冷冻糖果”被视为具有一种物品。法院裁定,该审判决定不能被视为具有独立于其他部分的用途和功能的物品。 。

<参考图>

外观设计注册号:1571832

2019年1月9日审查标准修订时,明确了一件/一项外观设计的概念,并对申请进行了修改。这使得与食品一体制造、使用和分销的食品容器有可能获得作为单一设计的权利。现在可以为容器和食品的创意组合提供保护。

*来自设计审查标准

(XNUMX)”原肯三 更多 = 支持食品行业的每个人

”原肯三 更多 = 我们建立了一个系统,尽最大努力保护食品行业每个人的知识产权,因此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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