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特定组织可以使用的集体商标制度和地区集体商标制度是什么?
与普通商标不同的是,有一种制度称为集体商标和地区集体商标,这是由一定组织持有权利的商标。
<集体商标制度>
一般社团法人、商业合作社等组织,可以为其会员(经营者)使用的商标注册集体商标(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
对于普通商标,申请人使用该商标,但对于某些组织,商标实际上是由该组织的成员企业使用的,而该组织本身不一定使用该商标。因此,集体商标制度允许注册非组织本身使用但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具有表明成员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共同特征的作用,团体成员通过相互合作,可以提高集体商标的可信度,实现团体的目的,例如生产特殊产品。希望这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地区集体商标制度>
商业合作社、商协会、商会、非营利组织等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其允许会员(经营者)使用的商标注册区域集体商标(商标法第七条之二第一项)。
传统上,由地区名称和产品(服务)名称组合而成的文字商标,除非因使用而获得全国范围内的认可,否则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为了保护区域品牌,区域集体商标制度允许商标即使在全国范围内不知名也可以注册。
区域集体商标可以用来保护和发展区域品牌,有望进一步振兴区域。事实上,自2006年该制度建立以来,一大批区域集体商标被注册并用于区域振兴和区域经济振兴,引起了高度关注。
日本特许厅网站提供各地区注册地区集体商标的信息。
商标注册的优势以及集体商标制度和区域集体商标制度的特点
(一)商标注册的主要好处
集体商标注册/区域集体商标注册具有与普通商标注册相同的优势,包括以下几点。
- 您可以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上独占商标的使用。
- 如果有人未经许可使用您的信息,您将可以请求禁令停止其使用或提出损害赔偿索赔。
(二)集体商标制度的主要特点
集体商标制度具有以下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点。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
① 一般社团法人、② 商业合作社等
*此处所说的“社团法人”,包括商会、商工协会、以及基于特定非营利活动振兴法的特定非营利法人(NPO)。
*包括相当于这些的外国公司。
*基金会、法人等不能作为申请人。
◆目标商标
它必须是一个组织允许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会员权利
- 一旦作为集体商标注册,该组织的成员就有权按照该组织的决定使用该注册商标,无需单独许可。
- 会员不得请求暂停使用禁令。
- 会员的身份(职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三)区域集体商标制度的主要特点
区域集体商标制度具有与普通商标不同的以下特点。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
① 商业合作社、 ② 商工会议所、 ③ 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第 2 条第 2 项规定的特定非营利法人(NPO 法人)等。
*包括相当于这些的外国公司。
*上述组织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允许会员自由加入。
◆目标商标
- 它必须是一个组织允许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与集体商标制度相同。
- 在一定地理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
- 必须由“地区名称+产品(服务)名称”字符组成。 *例:○○苹果、○○温泉。
另外,地区名称必须与产品(服务)密切相关。
◆会员的权利 *与集体商标基本相同
- 一旦注册为地区性集体商标,该组织的成员就有权按照该组织的决定使用该注册商标,无需单独许可。
- 会员不得请求暂停使用禁令。
- 会员的身份(职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取得商标权后的举措
除了注册和保护商标权外,正确使用注册商标并对其进行适当维护和管理也很重要。为此,请务必牢记以下几点。
(1)商标权的续展
与专利权和外观设计权等其他工业产权不同,商标权可以通过更新期限来半永久性地维持。为此,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展手续,否则您的权利将终止。
(二)注册商标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 因未使用商标而取消
根据商标法规定,指定商品(服务)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以上不使用的,可以根据第三方的请求予以撤销(不使用撤销登记:商标法第五十条)文章),所以请小心。 - 侵犯其他注册商标
如果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属于指定商品(服务),除了上述不使用的问题外,还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 维护和提升品牌形象
① 如果允许组织成员不受限制地使用商标,实际上可能会损害品牌形象,制定适当的规则会有所帮助。 《商标法》还规定,组织成员应当按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使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之二第一款)。
② 相反,如果注册商标被与组织无关的人用于劣质商品或劣质服务,也会出现品牌形象问题。近年来,擅自使用作为B级美食而闻名的店名和产品名称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品牌形象下降,因此请务必谨慎使用未经许可的注册商标。你会需要它。
海外商标注册
即使您在日本拥有商标权,它们在海外也无效。因此,如果您的目标是向海外扩张,或者如果您想保护已经在海外销售的产品,则需要在每个国家注册您的商标。
虽然这种注册被忽视,但经常会出现由海外第三方首先提出商标申请的麻烦。即使是与日本地名相关的商标,也存在由第三方在海外首先申请或注册的情况,如下例所示。一旦出现商标问题,解决起来需要很长时间。由于该商标在数年内无法在海外使用,由此造成的品牌发展机会的丧失以及解决争议所需的努力将是巨大的。
因此,作为避免这种缺点的预防措施,以下措施是有效的。
- 海外商标检索。例如,是否可以注册包含地名的文字商标,以及是否已经存在类似商标?
- 根据上述调查,在海外进行商标注册。
[参考]海外麻烦事例(中国)
- <参考例1:“青森”商标案>
15年“青森”商标案中,第三方在中国提出“青森”商标申请,用于水果、蔬菜等产品。在中国,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申请后有三个月的异议期,通过提出投诉,我们最终能够阻止注册。然而,尽管15年7月提出异议,但19年12月才收到中国的驳回通知,总共花了四年时间。 - <参考例2:“今治”商标案>
“今治”商标案发生时,爱媛县今治市和由今治毛巾制造商组成的四国毛巾工业协会试图在中国申请“今治毛巾”商标,但“今治”商标被在该案中,从22年发现问题到26年获得不予注册首申请商标的裁决,也历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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