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介绍
在日本以下信息可帮助您保护您的商标权。
我们希望本页面对您在日本保护知识产权有所帮助。请帮助我们。
<平均审查周期> *截至2018年4月
目前,从申请到注册(批准)的审查周期约为6至12个月。
日本的商标权
A。商标注册目标
(一)商标类型
- 常规商标
- 集体商标
- 区域集体商标
(二)可申请商标的保护对象
■传统商标
- ① 文字商标:由平假名、片假名、汉字、欧洲文字组成的商标
- ②图形商标:由标记或文字组成的商标
- ③三维商标:由三维人物玩偶等组成的商标。
- ④ 结合上述①至③的商标
■新商标(2015年4月1日起)
- ① 仅由颜色组成的商标
- ② 定位商标
- ③ 声音商标
- ④ 动感商标
- ⑤ 全息商标
B.商标制度概述
(一)先申请注册原则
日本商标法采用“先申请、先注册”制度。
- 先申请制度:当存在相同或类似商标的竞争申请,且指定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时,优先注册先申请的商标的制度。
- 注册原则:商标即使没有实际使用,只要将来有使用意图并且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注册的制度。
- 鉴于上述情况,重要的是考虑提前申请您计划使用的商标,为您计划的业务或出口到日本做好准备。
(二)实质审查
在日本,在通过“形式审查”以确定申请文件是否填写正确后,进行实质审查。
在实质审查中,确定注册是否实质。
【审查员判定不予注册的主要驳回理由】
- 对商标的使用及使用意图的疑问(商标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三条第一项)
- 缺乏辨别力(该法第 3 条)
- 公共利益立场/不注册他人商标的理由(该法第 4 条)
- 指定产品/类别的描述不完整(该法第 6 条)
C。关于商标权
(一)权利的设定
- 实质审查后,作出商标注册决定(或初审决定)。
⇒30天内缴纳注册费
⇒商标权自注册之日起产生。
(2)存续期限
- 自注册之日起10年
- 可续展(续展手续期限:原则上自商标权期满前6个月至期满之日止)
- 即使商标权期限届满,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但是,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3) 分类(商品或服务)
- 1 应用多重分类系统
- 根据政府法令规定的类别按照尼斯分类进行描述
- 允许使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审查标准中所述的综合标签。
(4) 申请所需文件等
- 应用
- 支付申请费
*以下仅在必要时*
- 要求优先权时:优先权证书(可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 集体商标: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 对于区域集体商标:
- 证明申请人符合资格的文件
- 证明商标所含地区名称与指定商品/服务有密切关系的文件
(2022) 主要政府支出 *截至11年XNUMX月
- 报名费:3,400日元+(类别数×8,600日元)
- 注册费用
- 5年分期付款:分割数×17,200日元
- 10年:类别数×32,900日元
- 续订费用
- 5年分期付款:分割数×22,800日元
- 10年:类别数×43,600日元
(6)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
*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加速审查。
(七)取消原因
① 登记异议制度
如果错误注册了不应注册的商标,您可以通过提出注册异议来请求重审。必须在商标公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该期限,您将被要求通过无效审判来纠正注册。
②无效宣告制度
本来不应注册的商标在审查时被错误注册,或者事后授予商标注册有失公平的,有必要宣告该瑕疵商标注册无效。这是一次追溯消灭商标权的审判。
③取消试用制度
这是一种在未来商标权消灭的程序,即使商标注册时没有任何缺陷,但由于后续情况,不宜继续保留商标权。撤销判决有五种类型:
- 因不使用而取消审判(该法第50条)
以商标权人、独占许可人、非独占许可人在申请注册前未在日本使用该注册商标3年以上为由,请求撤销注册。 - 因商标权人擅自使用而取消审判(该法第51条)
本案是针对商标权人以类似方式使用该商标故意与他人商品造成混淆的案件,请求撤销注册的案件。 - 因被许可人擅自使用而取消审判(该法第53条)
《商标法》规定了许可人有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也规定了商标权人对使用权人的监督义务。本案系以违反监管职责为由,请求注销登记的判决。 - 商标权人因转让商标权而擅自使用商标权的撤销审判(本法第52条之2)
作为防止商标权转让造成来源混淆的安全措施,对因转让而导致不同权利人使用注册商标,造成消费者误认、混淆的情况,尝试请求撤销注册。是。 - 因代理人(代理等)不当登记等而取消审判(本法第53条之2)
本案是针对代理人等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注册商标的案件,请求撤销注册的案件。
D .处理侵犯权利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侵权?
- 将注册商标用于指定商品和服务的行为
- 在与注册商标近似范围内使用商标的行为
- 注册商标或其近似范围内的商标初步使用行为(占有、转让等)
(二)侵权措施
① 民事措施
- 请求禁令的权利
- 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 要求采取信用恢复措施的权利
- 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权利
②刑事措施
罚款(同时受到两种处罚)、监禁或两者并罚
③ 向海关投诉
通过遵循一定的程序,您可以向海关请求暂停进出口。
E.条约
主要条约的成员地位如下。
巴黎条约 | 世贸组织协议 | 商标法条约 | 疯狂的普罗 | 很好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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