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九月号【法律事务】通讯

设计系统小组委员会概述的设计保护指南(7月29日)
近年来,随着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的进步,虚拟世界(元宇宙)中 3D 模型、化身和虚拟空间(世界)的交易变得越来越活跃。
对此,日本专利局外观设计制度小组委员会于7月29日宣布了其修改外观设计法的方向,旨在保护虚拟空间中的外观设计。
这将对未来的知识产权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对数字内容的权利获取和对其他公司权利的调查,因此我们将解释其核心原则。
扩大保护范围:虚拟形象和“世界”现在也被视为外观设计法保护的对象。
先前的研究曾提出将图像设计的保护范围限制在模仿“物品”或“建筑物”形状的设计上,这是对现有设计法的延伸。
然而,为了回应企业界对保护的强烈要求,有人提出了一项指导意见,即“不应将图像所代表的对象限制为商品和建筑物”。
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设计权来保护虚拟商店的化身(角色)和室内设计(世界)。
判断相似性的方法:关注“图像的用途和功能”
在确定设计相似性时,如果仅根据形状相似性进行判断(选项 B),则权利可能延伸到完全不同的服务,从而过度增加清查负担(调查其他公司的权利)。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严格遵守个别物品的常规用途(方案 A),那么作为外观设计权的反仿冒措施的有效性将大大降低。
为应对这一挑战,一项混合型临时方案已提出,该方案在判定相似性时,重点关注“显示3D模型的图像所提供的服务类型、用途和功能”。其目的是在保障版权有效性的同时,减轻版权审查的负担。
“实施活动”的定义及其对未来实际应用的影响
设计权在“生产”、“分销”和“使用”各个阶段的效力范围(实施活动)也已明确。
在不扼杀创作者创作活动的前提下,正在努力有效规范平台上 3D 模型的分发(数据提供)阶段。
关于“实施行为”,预计在上述“受保护对象”和“相似性判定”框架最终确定后,将进行最终审查。
■ 未来前景与实际考量
下次会议计划于8年秋季左右举行,届时将讨论更为具体的法律修订框架,包括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考虑将业务拓展至元宇宙领域的公司,或已在生产虚拟化身和3D对象的公司,密切关注未来的法律修订,并尽快将其纳入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
网址:https://www.jpo.go.jp/resources/shingikai/sangyo-kouzou/shousai/isho_shoi/document/22-shiryou/03_shiryo-1.pdf
判决手册修订草案:增加与同意制度和转让相关的“为防止混淆而撤销判决”的操作。
日本特许厅已发布其上诉手册的修订草案,并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以反映近期法律修订带来的实际应用变化。虽然修订内容涵盖广泛,但对于商标实务而言,最值得关注的修订是对“防止因转让近似商标而造成混淆的撤销审判(53-04)”的修订。
这项修订后的提案补充说,即使在多个类似注册商标的商标权通过同意制度和“转让回”方法归属于不同方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撤销请求以防止混淆。
修订的背景和补充内容
2023年商标法修正案(5年第51号法案,6年4月1日生效)在商标法第52条之2第1款中规定了扩大同意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与回溯转让相关的“防止混淆撤销审判”。本次修订提案反映了该修正案。
随着同意制度的引入,即使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只要满足某些条件(例如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也可以同时注册。实际上,即使在同意制度引入之前,也曾采用“转让回溯”的方式,即暂时将申请人与在先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姓名匹配,以解决驳回理由,然后将商标权转让(归还)给申请人。
然而,必须采取保障措施,以防其中一位商标所有人在共同注册后,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使用该商标,造成与另一位所有人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混淆。因此,即使采用上述方法分割了相似商标的所有权,修订后的手册仍将重申,如果存在不正当混淆行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商标注册。
未来时间表
包含上述内容的《审判程序手册》拟议修订案的公众评议期将持续到2026年9月11日。公众评议期结束后,日本专利局将在拟定最终版本时考虑提交的意见,该最终版本计划于2026年修订并实施。
https://www.jpo.go.jp/news/public/iken/260810_shinpan.html(2026年8月18日 一部当所にて抜粋して利用)
国家艺术研究中心已开始提供公共领域作品的免费下载。
位于东京千代田区的独立行政机构国立艺术研究中心(NCAR)将于2026年5月29日起对其“藏品综合目录检索系统(5家博物馆综合目录)”进行以下更改。国家艺术博物馆我们已开始提供从我们的馆藏中免费下载属于公共领域(版权保护期已过)的作品的图像数据。
总共收集了来自东京国立近代美术馆、金泽国立工艺美术馆、京都国立近代美术馆、东京国立西洋美术馆和大阪国立国际美术馆收藏的 12,190 件作品的 14,063 个图像数据文件。
预计这将使国家博物馆收藏的公共领域作品能够在包括教育和研究环境以及创意活动在内的广泛应用中使用。
公共领域
根据日本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为“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去世后70年”。保护期届满后,著作权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产。同样,如果作者放弃著作权或无继承人,作品也进入公有领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其精神权利也不会消失。
<参考网址>
国家艺术研究中心新闻稿(2026年5月29日)
https://ncar.artmuseums.go.jp/upload/press/pressrelease_ja_260529.pdf
国立美术馆藏品综合目录检索系统(5家博物馆综合目录)
https://search.artmuseums.go.jp/
简讯翻译成英文

设计系统小组委员会指示的设计保护方向(7月29日)
近年来,随着 VR 和 AR 技术的发展,元宇宙中 3D 模型、化身和虚拟空间(世界)本身的交易量不断增加。
对此,日本专利局设计制度小组委员会于 7 月 29 日发布了有关《设计法》修正案方向的信息,旨在保护虚拟空间中的设计。
由于这将对未来的知识产权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对数字内容权利的获取和对第三方权利的检索,因此本文将概述该出版物的内容。
扩大保护范围:虚拟化身和“世界”也纳入《外观设计法》的保护范围。
在传统的讨论中,政策是将图形图像设计的保护范围限制在模仿“物品”或“建筑物”形状的设计上,这是对现有外观设计法的延伸。
然而,鉴于商业经营者强烈要求保护,有人提出了“不将图像所代表的主题限制为物品和建筑物”的方法。
这将使虚拟化身(角色)、虚拟商店内部(世界)和其他此类元素能够受到设计权的保护。
相似性判断方法:关注“图像的用途和功能”
在判断设计的相似性时,仅仅根据形状的相似性来判断(方案 B)会将权利扩展到完全不同的服务,从而过度增加清查(寻找第三方权利)的负担。
另一方面,如果坚持传统的严格单位物品使用(方案 A),则外观设计权下打击仿冒措施的有效性将受到显著损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新的混合中间方案,该方案通过关注“显示3D模型的图像用于何种服务,以及它执行何种用途和功能”来判断相似度。该方案旨在平衡版权有效性和版权检索负担。
“剥削行为”的定义及其对实践的未来影响
在“生产”、“分销”和“使用”的各个阶段,设计权的影响范围(剥削行为)也得到了组织。
正在进行调整,重点是有效监管平台上 3D 模型的分发(数据提供)阶段,同时注意不要打击创作者的创作活动。
关于“剥削行为”,预计在建立上述“保护范围”和“相似性判断”框架之后,将进行最终审议。
■ 未来展望及需注意的实用要点
下一次,大约在2026年秋季,将讨论更为具体的法律修订框架,其中包括考虑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应对措施。对于考虑将业务拓展至元宇宙领域的公司,或已在制作虚拟化身和3D对象的运营商而言,建议密切关注未来法律修订的趋势,并尽早将其纳入知识产权战略。
网址:https://www.jpo.go.jp/resources/shingikai/sangyo-kouzou/shousai/isho_shoi/document/22-shiryou/03_shiryo-1.pdf
上诉和审判程序手册修订草案:新增与同意制度和转回相关的“为避免混淆而进行的撤销审判”操作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了《上诉及审判程序手册》的修订草案,并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以反映近期法律修订带来的实际操作及其他方面的变化。虽然此次修订涵盖范围广泛,但在商标实务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因类似商标转让等而撤销商标注册以防止混淆的审判程序(53-04)”的修订。
在该修订草案中,还增加了一项规定:如果多个类似注册商标的商标权由于同意制度或“转让”方法而归属于不同的人,也可以请求进行撤销试验以防止混淆。
修订的背景和细节
2023年商标法修正案(2023年第51号法案,2024年4月1日生效)在商标法第52条之2第1款中规定,扩大了“为防止混淆而撤销商标”的适用范围,使其与同意制度和商标权转让相结合。目前的修订草案反映了这一法律修正。
随着同意制度的引入,即使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只要满足某些条件(例如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也可以同时注册。此外,在实践中,即使在同意制度引入之前,也曾采用过“转让回溯”的方式,即通过变更申请人,暂时使申请人与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姓名匹配,以解决驳回理由,然后将商标权转让(返还)。
然而,在商标同时注册后,若其中一方商标所有人利用该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导致另一方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与该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则采取辅助措施至关重要。因此,即使通过上述方法使近似商标归属于不同的所有人,本手册修订版也新增了一项实用程序,即任何人在发现造成不正当混淆的行为时,均可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
未来日程安排
就上述详情所提及的《上诉和审判程序手册》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邀请将持续到2026年9月11日。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日本特许厅将参照提交的意见编制最终草案,修订工作计划于2026年内实施/应用。
参考资料:日本专利局,“关于修订《上诉和审判程序手册》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函”
https://www.jpo.go.jp/news/public/iken/260810_shinpan.html(Partially excerpted and used by our office on August 18, 2026)
国家艺术研究中心开始提供公共领域作品的免费下载
国立美术馆独立行政机构国立艺术研究中心(NCAR)(东京千代田区)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起,通过“日本国立美术馆藏品联合目录”检索系统,开始提供五家国立美术馆馆藏中版权保护期已过(公共领域)作品的图像数据免费下载。
我们将提供国立近代美术馆(东京)、国立工艺美术馆(金泽)、国立近代美术馆(京都)、国立西洋美术馆(东京)和国立国际美术馆(大阪)馆藏的 12,190 件作品的 14,063 项图像数据。
预计这将促进国家艺术博物馆所收藏的公共领域作品在教育、研究和创意活动等广泛应用中得到利用。
公共领域
根据日本现行著作权法,作品的保护期原则上为“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去世后70年止”。保护期届满的作品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资产。作者放弃著作权或无继承人时,作品也同样进入公有领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公共领域的作品,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也不会失效。
参考资料:国家艺术研究中心新闻稿(2026年5月29日)
https://ncar.artmuseums.go.jp/upload/press/pressrelease_ja_260529.pdf
日本国立美术馆藏品联合目录(5家美术馆联合目录)
https://search.artmuseums.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