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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法律事务】简讯

5月号【法律事务】通讯

日本专利局:公布有关虚拟空间和不可替代代币(NFT)的指定商品和指定服务指南

2024 年 3 月 29 日,日本专利局发布了有关虚拟空间和不可替代代币(NFT)的指定商品和服务指南。

近年来,随着虚拟空间在商业上的利用不断进步,指定与虚拟空间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不断增加。日本专利局最近制定了有关虚拟空间和不可替代代币(NFT)的指定商品和指定服务指南,并明确了其当前的操作。

 

1.关于虚拟产品

“虚拟产品”是指“主要用于在虚拟空间中显示产品形状等的数字数据(注1)”。 “虚拟商品”无法单独用作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的指示,因为其所代表的商品等种类尚不明确,而且该术语的范围很广。此外,即使被称为“虚拟服装”,其含义也不明确,不能单独用作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的表示。

(注1)虚拟空间是指“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多人可以参与、可以自由行动的虚拟三维空间”。

(1)可就业的展示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

从国际协调的角度来看,可以采用以下标志作为指定商品和指定服务的标志。

第 9 类“可下载的虚拟服装”

第9课“用于在虚拟空间中展示服装的可下载计算机程序”

第 9 类“用于在虚拟空间中展示服装的可下载图像文件”

第35类“在可下载虚拟服装的在线零售业务中向客户提供利益”

第41类“在线提供在虚拟空间中展示服装的图像”

第42类“提供在虚拟空间中展示服装的计算机程序”

在所有上述指示中,关于“服装”部分,列于类似产品和服务检验标准中的产品(即,可单独用作指定产品展示的展示架) 可以替换为

(XNUMX)不能被雇用展示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

上述(1)所示的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中,“服装”部分内容宽泛且不明确。

与上述(1)中所展示的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类似但不相符的展示。

示例“可下载的虚拟商品”, “可下载的虚拟“衣服”

 

2.关于不可替代代币(NFT)

“不可替代代币(NFT)”是“无法伪造或篡改的数字数据”,能够为数字数据提供唯一性,以确保真实性并跟踪区块链上的交易历史。 “嵌入信息的东西可以证明它是独特的数据,例如艺术品,它具有价值,因为它不是复制品。”因此,“非同质化代币(NFT)”、“非同质化代币”、“NFT”原则上不能作为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的指示,因为其含义无法明确且单独使用时不明确。但如果出现以下显示可领养是的

第 9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

第 9 类“用于生成不可替代代币 (NFT) 的可下载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

第 25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 (NFT) 认证的真实服装”

第 35 类“在零售由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利益”

第 35 类“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由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在线市场”

第 35 类“在线市场上列出由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程序”

第 35 类“使用不可替代代币(NFT)获取数字图像文件认证的行政程序的代理处理”

第 35 类“购买由不可替代代币 (NFT) 认证的数字图像文件的机构”

第 36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NFT)认证的加密资产的管理”

第 42 类“提供用于生成无法在线下载的不可替代代币(NFT)的计算机软件”

术语“非同质化代币 (NFT)”、“非同质化代币”和“NFT”是可以互换的。

 

参考网址:

https://www.jpo.go.jp/system/trademark/gaiyo/bunrui/kaso_nft_guideline.html

https://www.jpo.go.jp/system/laws/rule/guideline/trademark/binran/document/index/46_02.pdf

 

日本内阁府“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研究小组”提出临时总结草案

针对文化委员会版权小组委员会的一个小组总结了生成式AI(人工智能)和版权的“思维方式”,内阁府于3月21日宣布,将成立“知识产权研究小组”在线举行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权利”会议,讨论了理想的方法,并提出了中期报告的概要建议。

该研究委员会是在相关部委组织的基础上,针对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等关系问题,审议必要的应对政策等而成立的。这是自去年启动以来的第六次。十月。

文化委员会版权小组委员会编制的“想法”列出了在现行版权法框架内使用人工智能可能构成版权侵权的例子,但与此同时,内阁府研究小组一直在讨论人工智能与一般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例如版权、设计权和商标权。

不构成创作者具体表达的“风格”不受版权法保护。关于配音演员和其他用于开发生成合成声音的人工智能的“声音”,有人指出,他们“不太可能”受到肖像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作为可能受到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约束的例子,它列举了在数据学习阶段非法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该委员会计划在4月下旬根据大纲提案制定中期报告,该报告将反映在6月左右公布的政府知识产权促进计划中。

 

参考网址:

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titeki2/ai_kentoukai/gijisidai/dai6/index.html

https://www.bunka.go.jp/seisaku/bunkashingikai/chosakuken/hoseido/r05_07/pdf/94024201_01.pdf

 

虚拟空间图像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指南

随着2019年《外观设计法》的修订,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已扩大到包括图像本身,与物品分开。此后,虚拟空间(例如元宇宙)迅速发展,虚拟空间中使用的图像现在需要受到《外观设计法》的保护。虚拟空间中使用的许多图像具有与传统图像不同的属性。

因此,我们制作了一本指南,总结了现行外观设计法保护范围的基本思路,并包括虚拟空间中的图像设计示例。本指南介绍了受外观设计法保护的图像和未被承认的图像的示例,并解释了如何填写申请表和图纸。

材料要点

“即使是虚拟空间中使用的图像也可以受到《设计法》的保护!”

“形象设计申请表和图纸如何填写?”

“介绍受《外观设计法》保护和不受保护的图像示例!”

从指南来看

摘自日本特许厅网站

 

 

 

 

简讯翻译成英文

日本特许厅出版商关于与虚拟环境和不可替代代币(NFT)相关的指定商品和指定服务的指南

29 年 2024 月 XNUMX 日,日本特许厅发布了与虚拟环境和不可替代代币 (NFT) 相关的指定商品和服务指南。

近年来,在商业中越来越多地使用虚拟环境的背景下,指定与虚拟环境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不断增加。为了明确当前的处理方式,日本特许厅现在制定了指定指南。与虚拟环境和不可替代代币(NFT)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1.虚拟商品

“虚拟商品”一词是指“主要在虚拟环境中显示商品等的形状的数字数据”(注1),因为“虚拟商品”对于商品的形状等的种类不明确且广泛。单独作为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表示是不可接受的。此外,即使使用“虚拟服装”等,单独作为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表示也不明确且不可接受。

(注1)“虚拟环境”是指“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多人参与、参与者可以自由行动的虚拟三维空间”。

(1) 指示 可接受 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

从国际统一的角度来看,下列标志可以作为指定商品和服务的标志。

第9课:“可下载的虚拟服装”

第 9 课:“用于在虚拟环境中展示服装的可下载计算机程序”

第 9 课:“用于在虚拟环境中展示服装的可下载图像文件”

第35类:“可下载虚拟服装的在线零售服务”

第41课:“提供在虚拟环境中展示服装的在线图像”

第42类:“在数据网络上提供计算机程序,用于在虚拟环境中展示服装”

此外,对于上述所有情况,“服装”部分可以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审查指南》等中列出的商品代替(即, 可以自行采用作为指定商品标志的标志).

(2) 指示 不可接受 指定商品或服务

上述第(1)项指定商品或服务中的“服装”部分范围宽泛且不明确的情况。

与上述(1)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似但不相同的表示。

例如“可下载的虚拟 ”,“可下载的服装 那是虚拟的

 

2. 不可替代代币(NFT)

“不可替代通证(NFT)”是“无法伪造或篡改的数字数据”,它具有为区块链上的数字数据提供唯一性以确保真实性的功能,以及允许跟踪交易历史的功能。该术语也用于“非复制品的有价值的东西,例如艺术品,并且嵌入了证明它是独特数据的信息”,因此,“不可替代的令牌(NFT)”, “不可替代代币”和“NFT”原则上不可接受作为指定或服务的指示,因为它们本身的含义无法识别和明确,但是,以下商品指示。 可以接受.

第 9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

第 9 类:“用于铸造不可替代代币 (NFT) 的可下载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

第 25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 (NFT) 认证的服装”

第 35 类:“与通过不可替代代币(NFT)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相关的零售服务”

第 35 类:“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由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在线市场”

第 35 类:“在在线市场中代表他人通过不可替代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列表”

第 35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NFT)代表他人获得数字图像文件的身份验证”

第 35 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NFT)代表他人获得数字图像文件的身份验证”

第36类:“通过不可替代代币(NFT)认证的加密资产的管理”

第 42 类:“提供用于铸造不可替代代币(NFT)的在线不可下载计算机软件”

此外,术语“非同质化代币(NFT)”、“非同质化代币”和“NFT”是可以互换的。

 

参考网址:

https://www.jpo.go.jp/system/trademark/gaiyo/bunrui/kaso_nft_guideline.html

https://www.jpo.go.jp/system/laws/rule/guideline/trademark/binran/document/index/46_02.pdf

 

日本内阁府“时代知识产权研究小组”提出中期总结大纲草案。

为了响应文化委员会版权小组委员会收集关于AI(人工智能)和版权的想法,内阁府于21月XNUMX日举行了在线会议,讨论了生成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并提出了临时总结大纲草案。

该研究组的成立是为了研究处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等关系问题所需的政策等,同时考虑到相关部委和机构的研究安排等。该小组于 2023 年 6 月开始,这是其第六次会议。

文化委员会版权小组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编写的想法包括在现行版权法框架内介绍人工智能的使用可能构成版权侵权的案例。讨论人工智能与一般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包括版权、设计权和商标权。

不等于创作者具体表达的“风格”被认为不受版权法的保护,而在人工智能开发中用于生成合成声音的配音演员和其他人的“声音”则被认为不受版权法的保护。指出,受到肖像权保护的可能性“不高”,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案例,该法促进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提到了数据学习阶段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获取和使用。

根据纲要草案,研究组计划在4月底前形成中期总结,并体现在6月左右发布的政府知识产权促进计划中。

 

参考网址:

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titeki2/ai_kentoukai/gijisidai/dai6/index.html

https://www.bunka.go.jp/seisaku/bunkashingikai/chosakuken/hoseido/r05_07/pdf/94024201_01.pdf

 

虚拟空间图像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指南

随着2019年《外观设计法》的修订,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图形图像本身,与物品分离,此后,元界等虚拟环境迅速发展,可以在其中使用的图形图像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虚拟环境也需要受到外观设计法的保护。虚拟环境中使用的许多图像具有与传统图形图像不同的属性。

为此,我们创建了一本指南,概述了现行外观设计法保护范围的基本概念,并包括虚拟环境中图形图像设计的说明性示例。该指南以案例的形式介绍了图形图像。是否被认定为受外观设计法保护的图形图像设计,并解释如何填写申请表和列出图形。

文件要点

– 虚拟空间中使用的一些图形图像可以受到设计法的保护

– 如何填写图形图像设计申请的申请表并列出图片?

– 以示例的形式介绍受外观设计法保护和不受外观设计法保护的图形图像

来源:指南

出处:日本特许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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