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信息

包装设计的保护~设计权的利用~

独特的包装与产品名称一起彰显了品牌的力量。但很多情况下对包装的保护没有充分考虑,发现假冒产品后无法行使权利。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获得包装设计权的好处。

产品包装侵权案例示例(竞业禁止法)

睫毛膏化妆品容器事件

(大阪地方法院20.10.14年19月1688日判决_XNUMX(Wa)第XNUMX号不正当竞争禁令请求书)

原告生产、销售的睫毛膏容器及其包装已随原告的产品展示而变得知名、知名,被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寻求针对被告产品的禁令和损害赔偿。

法院承认原告的容器(以及整个包装)的独特性和众所周知的性质以及与被告的包装和容器的相似性(混淆的风险),并同意他们的损害赔偿请求。

在基于不竞争法、包装等的诉讼中它作为原告产品的标志是否众所周知?在很多情况下,这一点都存在争议。为了获得产品标签的资格,需要独特性等,为了被认定为驰名,需要提供广告费用、销售店数量、销量等证据。此外,原告还需要证明侵权人可能存在故意、疏忽或混淆,以及对商业利益的侵害(或风险),原告可以根据侵权行为寻求禁令或赔偿损失。不竞争法如何提出索赔。原告面临的障碍很高。

如果你没有有效的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你别无选择,只能依赖竞业禁止法,但这给被侵权方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有效

 

如何保护您的包装设计

商标

・可以通过续展商标权来实现半永久性保护。 (期限:10年,可续展)

・行使权利时,无需证明故意、过失、公众知晓或产品标签的适用性。

・出于显着性的需要,容器等的三维形状本身可能无法注册为商标权。

 (可口可乐瓶、养乐多容器) ➡ 考虑将保护与设计权结合起来。

・商标变更的包装可能无法行使权利。

 *左例中,被告的产品未使用“Paintable False Eyelashes”商标(注册号4737240),因此不能主张商标侵权。

设计

- 只能注册包装设计(不包括商标)。 (期限:25年)

 →权利还适用于未显示或已更改商标的商品。

・行使权利时,无需证明故意、过失、公众知晓或产品标签的适用性。

・由于需要新颖性,因此在销售流行后无法进行注册。

包装设计注册示例

外观设计注册1663517

外观设计注册1535059

版权

・为了获得版权保护,该包必须被视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如果包装基于角色设计,则有可能被视为版权财产。

・在行使权利时,需要证明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以及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这给权利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版权财产的证明,尤其是创造力,根据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不竞争法

- 在侵权案件中,原告的负担较重,因为原告要承担证明侵权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责任。

・在除死本之外的情况下,可能会因包装上产品展示的适当性、公众混淆或名人而无法行使权利。

 (无效副本:在日本开始销售后 3 年内提供保护)

 

关于海关登记(暂停进口)

基于设计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海关可以暂停假冒产品的进口。大多数禁令涉及侵犯商标权的产品,但基于外观设计权的禁令在产品进入日本然后附有商标或隐藏标记的情况下出售时有效。 *需向海关申请暂停进口。

被海关暂停进口的设计权

包装袋(内含魔芋果冻)

织广普朗杜有限公司

外观设计注册号:1455116

产品示例

来自Orihiro健康食品店

https://health.orihiro.com/j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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