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区块链、XR(AR、VR等)、量子技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虚拟空间中经济活动的基础将逐渐开始建立,虚拟空间中的商业预计将扩大。
虚拟空间有潜力成为一个提供前所未有的价值的新市场,以及发生各种交易和经济活动的场所。人们还预计将创建新的交易形式,例如仅在虚拟空间中有价值的虚拟商品(数字对象)和服务,以及无需经过现实世界即可完成的交易。生活方式也将发生变化,例如沉浸在虚拟空间中的时间比例增加。这样,我们即将进入一个人类从未经历过的时代。
另一方面,需要处理平台标准化和兼容性、虚拟空间中的业务关系以及与现实世界交叉产生的问题等未知问题。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框架尚未完善,人们认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与专家协商。
我们为虚拟空间的经营者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支持。作为虚拟空间的知识产权战略合作伙伴,我们的知识产权专家团队将与客户一起思考,了解他们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虚拟空间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① 有关虚拟空间内外使用的商标、指定商品等的咨询
② 数字品牌、版权、产品展示、数字物品、NFT等咨询。
③有关使用条款、数据合同等的元宇宙图像咨询。
④技术、发明咨询
⑤各种申请、准备专家意见/意见等。
⑥其他各种咨询
查询示例
商标相关
我想为真实商品和数字物品申请商标。
我想在虚拟空间的商店中展示和销售数字物品,但我应该在什么类别下获得商标权?
指定产品是“服装”,但在虚拟空间中其他人可以侵犯它吗?
在虚拟空间中的商店、招牌、汽车等上附加商标时,从商标法的角度应该注意什么?
为您计划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头像的外观和名称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如果某人在虚拟空间中使用我们的房屋标记,是否可以停止使用?
版权相关
可以在虚拟空间中代表现实世界中的建筑物吗?
在虚拟空间拍摄的照片是否受版权保护?
在虚拟空间唱歌有版权问题吗?
当其他人在虚拟世界中使用我商店的外部时,我能做些什么来处理这种情况吗?
如果其他人数字化并销售我们的产品,我能做些什么吗?
在虚拟空间中再现城市、招牌等时,从版权法的角度应该注意什么?
当我们的员工将承包商设计的头像数字化时,什么样的版权属于我们公司?
如果市场上出现了与我公司制作的头像外观相似的头像,是否构成侵犯版权?
转让 NFT 时我应该考虑哪些权利?
头戴式显示器或智能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图像是否构成版权侵权?
使用条款没有限制,但发行NFT是否需要获得版权人的许可?
我拥有NFT,但听说版权是分开的,所以我想知道它是如何处理的。
其他(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设计、合同等)
如果带有商标的数字物品在虚拟空间中出售,这是否会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在虚拟空间中的商店、招牌、汽车等上附加商标,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使用第三方使用的头像需要与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我在现实世界中与A公司签订了产品X的销售合同,但是可以在虚拟空间中销售数字化的产品X吗?
虚拟人物所穿的数字服装不受《设计法》的保护吗?
虚拟形象的人物形象能否受到设计权的保护?
是否可以通过设计来保护头戴式显示器上显示的图像或虚拟空间中显示的操作屏幕?
如果虚拟空间商店中的数字物品被盗,可以归还吗?
我想了解有关我正在使用的平台的使用条款的要点。
授权 NFT 数字内容时应注意什么?
市场A允许NFT持有者将NFT数字内容商业化,但我希望即使在没有指定商业化的市场中也能将其商业化。
通过VR眼镜表达的虚拟图像可以通过设计来保护吗?
资讯
・韩国专利局将产品分类中的“metaverse”更改为“虚拟环境”(2024年1月1日)
・日本特许厅发布虚拟空间中使用的图像设计指南(2024年3月28日)
・日本特许厅在商标审查手册中新规定了与虚拟空间和NFT相关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处理(2024年3月28日)
・日本特许厅(产业结构审议会知识产权小组委员会)考虑保护虚拟空间中的图像设计(2023年9月29日)
・中国公布元宇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9月8日)
・总务省发布“Web3时代元宇宙等活用研究小组”报告书(2023年7月18日)
・欧盟委员会发布“引领Web 4.0和虚拟世界的战略”(2023年7月11日)
-总务省信息通信白皮书令和第2022版预测,1825年日本Metaverse市场规模为2023亿日元(预计),3255年为2023亿日元(7年XNUMX月)
・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部分修改案获得批准并颁布(2023年6月7日)
・2023年中关村论坛中国启动元界产业专利池(2023年5月)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发布《元宇宙内容新法律问题汇总》(2023年5月23日)
・G7广岛峰会认识到沉浸式技术和元宇宙等虚拟空间的潜力,并确认数字经济的治理应继续符合民主价值观的更新(2023年5月20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元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3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
・自民党数字社会推进本部web3PT发布“web3白皮书”(2023年4月6日)
・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元宇宙中提供的 NFT、虚拟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的指南(2023 年 4 月 3 日)
・经济产业省发布包含数字时尚在内的《时尚法指南2023》(2023年4月)
・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承认与服装等相关的虚拟商品和服务与真实商品和服务之间的相似性(2023 年 3 月)
・EUIPO实施审查指南(2023年版)(2023年3月31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元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2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
・总务省发布“Web3时代元宇宙等活用研究小组”的临时报告(2023年2月10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虚拟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二次小组委员会(第2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元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一次小组委员会(第2次会议)”(2023年2月1日)
・总务省发布“Web3时代元宇宙等活用研究小组”的临时报告(2023年2月10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解决虚拟宇宙内容相关法律新问题公私合作会议第三次分委会(第2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虚拟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二次小组委员会(第1次会议)”(2023年1月26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元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一次小组委员会(第1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
・美国颁布了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INFORMA 消费者法》(2022 年 12 月 29 日)。
・Digital Agency发布“Web 3.0研究组报告”(2022年12月27日)。
・JASRAC公布Metaverse音乐使用费(2022年12月26日)。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解决虚拟宇宙内容相关法律新问题公私合作会议第三次分委会(第1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
・“Web 5的环境改善”被列为3.0年创业发展计划的具体举措之一(日本政府)(2022年11月24日)
・总务省在学术期刊《信息通信政策研究》第6卷第1号上发表有关虚拟空间的特刊(2022年12月22日)
・不正当竞争防止委员会(产业结构审议会知识产权分科委员会)《关于基于虚拟化建议的法律修订的“鉴于数字化带来的业务多样化,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应该是什么(草案)”》(2022年12月13日)。 。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召开“关于解决与元宇宙内容相关的新法律问题的公私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2022年11月21日)
・日本数字空间经济联盟发布《数字空间经济发展报告书》(2022年11月16日)
・中国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制定NFT数字馆藏发行合规操作指引(2022年10月)
・中国在元界数字经济论坛上公布“NFT规则评估标准”(2022年9月)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发布《数字馆藏通用标准1.0》(2022年9月)
・日本特许厅官方杂志《Tokyo》第 53 卷关于 Metaverse 的专题报道(2022 年 8 月)
・韩国特许厅对与商标相关的虚拟商品实施审查和处理指南(2022 年 7 月)
・在专利局政策推进协议会第4次会议上,讨论了“NFT图像数据的设计权的保护”,在“促进知识产权活用的理想知识产权制度概要”中,设计权等(2022年6月3日、30年XNUMX月XNUMX日)
・智慧财产局发表元宇宙及设计意见(2022年6月)
・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 发布虚拟商品和 NFT 指南(2022 年 6 月)
・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数字时代内容战略”被列为重点举措之一(2022年6月3日)
・防止不正当竞争分科委员会(产业结构协议会知识产权分科委员会)在“关于数字社会中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未来问题的临时总结报告”(2022年5月)中继续讨论虚拟空间中的产品模仿形式的保护
・自民党数字社会推进本部发表“数字日本2022~挑战新数字资本主义~”(2022年4月26日)
・日本数字空间经济联盟(一般社团法人)成立(2022年4月15日)
・加密资产商业协会修订了《NFT业务指南》(2022年3月31日)
・自民党数字社会推进本部NFT政策审查PT发布《NFT白皮书(草案):着眼Web 3.0时代的日本NFT战略》(2022年3月30日)
・一般社团法人加密资产商业协会发布《NFT业务指南》(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