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设计体系

相关的设计体系是什么?简单易懂地解释外观设计法下的系统及其使用方法

“相关设计”保护产品变化

在设计的创意过程中,单一概念产生多种变化是很常见的。关联外观设计制度是保护同一申请人创作的一组外观设计具有同等价值并允许对每个外观设计行使权利的制度。

以下对相关外观设计系统、其注册要求、审查标准、好处以及如何使用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说明,并提供了如何使用相关外观设计的信息。

相关设计系统概述

在工业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产品设计可能会增加变化,或者以后可能会增加变化。

相关设计系统将产品设计中的所有变体作为一组设计进行保护。

在相关外观设计制度下,继承了基础设计的设计理念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相关外观设计注册。这是作为先申请条款(外观设计法第9条)的例外规定的,即使外观设计与自己的在先设计相似,也可以通过将其视为相关外观设计来获得权利。

第十条(相关设计)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应当申请与其申请外观设计注册的外观设计或者从其注册外观设计中选择的外观设计之一相似的外观设计(以下简称“相关外观设计”)(以下简称“相关外观设计”)。 (9) 仅当相关设计的外观设计申请日期晚于主要设计的外观设计申请日期且自该外观设计的十年期满之前。尽管有第 1 条第 1 款或第 2 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仍可注册。

相关外观设计注册要求及审查标准

“相关设计”的“主要设计”和“基本设计”

为了获得相关外观设计注册,您必须选择与您自己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或您自己的注册外观设计相关的外观设计之一。该选定的设计称为“主要设计”(外观设计法第十条第一项)。第一个选定的主要设计,即与其他设计无关的设计,称为“基本设计”(外观设计法第十条第七项)。另外,与基本设计相关的相关设计以及与相关设计链接的逐步相关设计被称为“与基本设计相关的相关设计”。

作为相关设计接收外观设计注册的要求

如果申请的外观设计打算作为相关外观设计进行注册,除了外观设计注册的通常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1)至(我们还将判断是否满足3)。

*来自日本专利局审查标准

(一)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与主要外观设计由同一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提出。
相关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必须与主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相同(如果主设计已登记外观设计权,则为主设计的设计权持有人) 。审核时和注册时必须相同。

(2)申请的外观设计注册涉及与主要外观设计类似的外观设计。
为了将申请的设计注册为相关设计,它必须与主要设计相似。如果相关设计与主要设计相同,则不能作为相关设计注册。

【要点】
即使外观设计仅与相关设计相似,相关设计也可以被视为主要设计并作为相关设计注册。

(3)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必须是自基本外观设计申请外观设计注册之日起10年内提出的。
对于相关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必须晚于基本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并且必须在申请日期起10年之前。如果优先权要求在基本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申请日和相关外观设计的申请日均有效的,则根据优先权日确定。

主体设计等必须满足的要求

在审查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可以作为相关外观设计注册时,审查员除应当满足相关外观设计本身必须满足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主要外观设计等),确定是否或不满足(2)。

(一)主要设计的设计权未到期等。
关联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权登记时,如果主外观设计的设计权已届满、宣告无效的初审决定已终局、或者已被放弃,则该关联外观设计不能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维持基本设计的设计权并不重要。即使基本设计的外观设计权已过期,只要保持主设计,就可以注册相关的外观设计申请。

【要点】
在相关外观设计审查中,将自己的设计中与主设计(基本设计)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排除在作为判断新颖性和创作难易程度的依据的材料之外。
但是,如果原创设计权到期,您自己的与原创设计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不会被排除在作为判断相关设计新颖性和创作难易程度的依据的材料之外。换句话说,如果您已经实施了主要设计,您将需要保留主要设计的权利,直到相关设计注册为止。

(二)主体设计的设计权未获得独占许可。
其主要设计是已建立独占许可的外观设计的相关设计不能作为外观设计注册。
如果将主要设计和相关设计的独占许可授予不同的人,则存在多个人将获得对主要设计和相关设计的重叠部分的独占垄断权的缺点。
主要设计和所有相关设计必须同时授予同一人独占许可。
即使主设计已设定独占许可,如果登记了独占许可的取消,也可以登记相关设计。

相关设计的工期

在正常外观设计注册的情况下,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5年(由于2020年法律修正案,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从注册日起20年变更为自申请日起25年) )。

另一方面,相关设计的持续时间确定如下。

  • 基本设计在修订法实施前(2020年XNUMX月XNUMX日之前)提交
    ⇒基本设计的“自注册之日起20年”
  • 修法实施后提交的基本设计(2020年XNUMX月XNUMX日后)
    ⇒基本设计的“自申请日起25年”

 

主要设计仅需在相关设计设立登记时存在。相关外观设计也被授予独立的设计权,因此相关外观设计一经注册,即使原设计被放弃、未缴纳注册费或因无效决定而消灭,该外观设计仍将继续存在。

相关设计专利局费用

提交关联外观设计申请时向日本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以及相关外观设计申请成立登记时向日本专利局缴纳的注册费与普通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申请费和注册费相同。

通知驳回理由后对相关设计/普通设计进行修改

即使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但未提交相关外观设计,专利局也可能会以与您之前的外观设计申请相似为由发出驳回理由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修改以添加以下声明:在先申请的外观设计(或同一日期的情况下的任何外观设计)是主要外观设计,而在后申请的外观设计(同一日期的情况下)是主要外观设计。 ,除主要设计之外的设计)是相关设计(相关设计申请如果您进行修改以在原始设计中添加原始设计的描述),您可以注册您自己的两个相似设计申请。

相反,如果您作为相关设计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并且专利局确定相关设计与主要设计不相似,您可以进行修改以使相关设计成为常规申请。

部分设计及相关设计

部分外观设计制度(《外观设计法》第二条)是为了防止第三方模仿与物品部分相关的原创且独特的设计而引入的制度。

可以将部分设计作为主要设计或相关设计来​​申请。

此外,还可以将整体外观设计和部分外观设计作为主外观设计或相关外观设计提出申请。

相关设计的优点

外观设计法保护物品外部出现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因此,外观设计权的范围比专利权的范围要窄,即使是形状或设计上的微小差异也可能被判定为不相似,即使获得了权利,也可能无法有效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有效利用相关设计系统并获得多个相关设计的权利来扩大设计权的范围。

如何利用相关设计

品牌战略优势

品牌战略在企业活动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般来说,公司的品牌战略可能旨在通过继续开发基于相同概念的设计并增加公司品牌的统一感来提高消费者认可度并扩大销售。

相关的设计系统为各种不断发展的设计提供全面的保护。通过这样做,您可以实现建立自己的品牌并保持竞争优势的业务目标。

应对商业化后的模式变化

新开发的产品可能会经历从最初型号到第二代或第三代的型号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设计只有轻微的改变,如果使用相关的设计系统,也可以获得后继车型的设计权。

反侵权措施

如上所述,外观设计权的范围比专利权的范围窄,只需稍微改变形状就可以轻易避免侵权,导致侵权产品的处理难度较大。因此,通过利用相关设计系统,获得多个原创设计和可用于对抗假冒产品的相关设计的设计权,可以避免其他公司的模仿。

介绍相关外观设计注册的例子。

・将物品的整体设计和部分设计注册为主要设计/相关设计的示例

外观设计注册号:1673669(主要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注册号1673994(相关外观设计)

*实线是外观设计将被注册的部分。折线区域被认为对相似性的判定影响不大,被认为与主体设计相似。

・文章中包含图像的设计示例以及作为主设计或相关设计注册的图像设计

(实线为寻求外观设计注册的部分)

外观设计注册号:1675446
(原创设计:电子计算机)
外观设计注册号:1675496
(相关设计:图片)

 

・建筑物相关设计登记示例

外观设计注册号:1721535(主要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注册号1732986(相关外观设计)

 

概括

如果能够战略性地利用相关的设计体系,获得广泛而强大的设计权,对于建立自己的品牌会有很大的帮助。

然而,当针对具有变化的外观设计提交多项外观设计申请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哪个外观设计是主设计(基本设计),哪个是相关设计,以及主设计和相关设计是否注册了多个变化。提交新申请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应选择哪种设计作为主要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建议。

也有相关外观设计系统可以用于基于海牙协定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情况。
在国际申请中,一份申请中最多可包含 100 项外观设计。如果指定日本或韩国为拥有相关外观设计体系的国家,则可以在国际申请时注明相关外观设计。

另外,在日本审查阶段,可以将海牙申请和日本直接申请视为主要外观设计或相关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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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正在考虑提交相关设计申请,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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