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专利申请

专利检索

维权前调查分析

现有技术文献检索

专利和实用新型符合各法律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专利局的行政处理予以承认。因此,在提交之前检索现有技术文献以确保满足专利要求是有用的。

此外,由于专利申请后至提交审查请求截止日期之间存在时间限制,从审查因时间推移而不再希望获得权利的申请或发现现有技术的角度来看,提交审查请求时再次检索现有技术文献也很有用。

内容

我们通过审查专利和非专利文件来进行专利性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与该申请内容相同的技术或在先申请。

 

调查的好处

实现顺利取得权益。

及时提交很重要,但如果您在没有进行一定检索的情况下提交,您可能不得不放弃获得权利,因为由于在先申请、发明、设备等的存在,该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 。现有技术文献检索在准确有效地获取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防止成本浪费。

这可以防止浪费成本,而如果进行初步调查,这些成本本可以避免,例如专利申请后被发现不具有专利性的情况。

这将作为准备申请说明书的基础材料。

我们将检索申请之前的文献,将申请相关的发明/装置与文献中描述的发明/装置进行比较,作为准备说明书的基础数据。从研究到应用的一系列任务可以实现高效的应用准备。

这将导致法律合规性和更快的听证会。

专利法要求公开申请时已知的现有技术文献,因此公开申请前检索的结果可以满足这一要求,从而减轻专利局检索文献的工作量,并为审判提供便利。可以有助于加快这一进程。

 

调查大纲

 

其他公司应用趋势研究

我们研究其他公司的应用趋势以及他们拥有的专利和实用新型。

使用示例

・当您想了解其他公司的应用趋势时,例如他们专注于哪些领域、应用到哪些国家/地区等,可以使用它。
- 当您想防止重复研发并探索未来研发方向时可以使用。
- 可在创建技术统计图表或专利地图时使用。

信息来源

例如,国内外专利公开等专利文献,以及日本特许厅的技术报告、专利申请调查、技术动向调查等非专利文献。

 

收集信息提供材料

当使用信息提供系统向日本特许厅通知他人的申请属于驳回理由时,我们调查并收集证明属于驳回理由的事实所需的材料,并准备提供信息。

注册前使用

提供信息是防止竞争对手获取权利的战略方法。

一旦竞争对手获得了一项权利,只要该权利仍然有效,该公司就很难在没有法定所有权的情况下实施属于其技术范围的发明。因此,通过使用信息提供系统,可以防止其他公司获取权利。

 

取得权利后的调查分析

权利有效性调查

当进入新业务或将产品商业化时,我们会确认我们自己的专利权和实用新型权的有效性。

需要调查

・为了指控其他公司侵犯专利权,需要专利权仍然有效。因此,我们会提前调查专利权的有效性。
・对于实用新型权,由于未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在行使权利时需要相当谨慎。因此,除了日本专利局的判定外,由专利局调查权利的有效性也是有效的。

 

无效材料/已知材料调查

我们调查使他人的专利权和实用新型权无效的材料,这些材料阻碍了商业化。

用途/应用

・想要获取妨碍本公司产品上市的专利权等无效的材料(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时。
・当您收到其他公司的警告信或被起诉侵权时,如果您想收集无效材料或公开材料作为对策。

 

确保自由实施的调查(FTO调查)

我们调查我们推向市场的产品是否会侵犯其他公司的专利权和实用新型权。

可以在这样的时候使用

如果您想在将产品推向市场时考虑知识产权风险并确认开展业务的自由。
当调查是否可以自由利用另一家公司的专利权期限可能已过期或消失的发明时。

调查大纲

 

侵权评估

我们审查直接侵权、间接侵权、等同原则的适用等,并就专利权和实用新型权的侵权成败出具专家意见。

用途/应用

如果您的公司声称不侵权。

如果您的公司收到有关专利或实用新型侵权的警告信,您可以使用专家意见来证明不存在侵权。
您可以尝试通过向对方出示鉴定报告来解决争议。
专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如果您声称您公司的专利权或实用新型权受到侵犯。

在向另一家公司发送警告信,声称其侵犯了您自己的专利权之前,进行专家意见是有用的。
专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权,可以采用专家意见作为证据方法,证明其在行使权利时已足够谨慎。

 

收集信息提供材料

当使用信息提供系统向日本特许厅通知他人的申请属于无效宣告理由时,我们调查并收集证明属于无效宣告理由的事实所需的材料,并准备提供信息。

注册后使用

从心理上抑制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

专利被授予后,专利权人会产生心理上的焦虑,担心提供信息可能导致专利无效,从而在行使权利时犹豫不决。

 

专利地图

考虑研发方向

赢得技术开发竞争的策略包括,先于其他公司开始技术开发,发现其他公司没有注意到的需求并独立开发,以及积极探索其他公司没有表现出兴趣的领域。扩大市场、进入其他公司已经薄弱的领域的策略等等,但为了决定采取哪种策略以及研发方向,专利图谱极其重要。

了解并预测竞争对手的发展趋势

竞争对手在哪些领域积极进行研发?未来竞争对手会拓展到哪些领域?他们的技术普及程度如何?你的公司在技术上与竞争对手相比如何?专利地图对于了解和预测未来非常有效,例如市场处于当前水平,以及贵公司是否有新进入的空间。

检查您公司的专利网络

你是否建立了足够的专利网络来防止其他公司进入或模仿你的业务/产品?你的技术有弱点吗?你的优势是什么?考虑如何纠正你的研发轨迹等等,专利地图非常有效。

特定领域技术趋势分析

某项技术的研发状况如何?有哪些重要的专利已经达到里程碑?有没有实施时需要注意的专利?有合适的联合开发伙伴吗?我想系统地了解该技术,专利图谱是对于这个目的也非常有效。

 

专利申请

国内申请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

为了获得专利,您需要向日本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如下。

(一)专利申请

我们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向日本特许厅提交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以及必要时的附图。

申请也可以用英语提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申请日起 1 年零 2 个月内提交日语翻译。

(二)形式审查

申请将被审查,看看它们是否符合正式要求。

(三)公布申请

发明内容将于申请日起一年零六个月后公开。

(4) 审查请求

审查将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请求。

(五)实质审查

审查员将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等专利要求,以及是否属于驳回理由。

(6) 拒绝理由通知

如果审查员发现驳回理由,他/她将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7) 提交书面意见/修改意见

申请人将有机会反驳拒绝原因通知。如果审查员认为该决定是适当的,您可以提交书面修改以解决拒绝的原因。

(8) 专利的授予

如果审查员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驳回理由已经解决,则作出授予专利权的行政处理。

(九)驳回决定

如果审查员考虑书面意见和书面修改后驳回理由仍未解决,将采取称为驳回决定的行政行为。

(10) 对驳回决定提出上诉的请求

如果您对拒绝决定不满意,可以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行政审查员小组将审查该申请是否应获得专利。

(十一)初步审查

如果在提出上诉请求的同时修改描述等,审查员将在上诉之前再次进行审查。如果拒绝的理由没有得到解决,行政审查小组将举行听证会。

(十二)专利审判决定

如果初审审查小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作出授予专利的初审决定。

(十三)驳回决定

如果经初审审查员小组审查,认为该请求没有根据的,将作出驳回该请求并维持原决定(驳回决定)的初审决定。

(十四)撤销审判决定的诉讼

如果您对驳回决定不满意,可以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认定该请求有根据,将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判决,日本特许厅将开始审理。如果认定请求没有依据,则驳回请求,维持驳回决定。

(十五)缴纳专利费

专利授权或作出专利审判决定后,缴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专利费。

(十六)设立登记及专利证书颁发

缴纳专利费后,将被分配专利号,并通过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而获得专利权。原则上,权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还将颁发专利证书。

(17)专利公开

包含权利的专利公报已发布。
任何人都可以在专利公报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6 年 2015 月 4 日生效)。

 

加速审查/审判

即使您提出审查请求,实质性审查也需要时间才能开始。此外,在针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请求后,听证会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开始。

专利审查/审理周期(平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检查 14.1个月 9.6个月 9.5个月 9.5个月 9.3个月 9.3个月
拒绝决定
上诉
12.6个月 12.4个月 12.5个月 13.1个月 12.6个月 12.4个月

从提出审查请求(审判时为上诉请求)到审查员(主审法官)发出第一次审查结果的期间。 (摘自专利局年报)

 

加速审查/审判制度

如果您使用如下表所示的加速审查/试用系统,则审查/试用周期将会缩短。

使用加速审查/试用时的审查/试用期(平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检查 1.9个月 2.1个月 2.3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3个月
拒绝决定
上诉
3.3个月 3.1个月 3.6个月 4.3个月 3.7个月 3.8个月

从提出申请到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结果的时间。在审判的情况下,是指从提出请求、可以进行审判到发送审判决定为止的期间。 (摘自专利局年报)

 

超早考试制度

试验于 2008 年 10 月开始。

从请求超级加速审查开始,平均审查周期约为20天。

从2009年10月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基于PCT的国际申请也有资格获得超级加速审查(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日本专利局内部处理,到第一次审查的平均审查期将缩短)。大约2个月)。

 

面试考试

申请人(代表)可以向审查员解释技术内容等,这样可以使审查更加准确,有望提高审查效率,也可以直接查看审查员的意见。已发出拒绝理由通知书,因此您可以适当应对。

 

国外申请

专利权的效力仅在专利获得国境内有效,不向海外国家延伸。因此,如果想要在海外获得专利权,就需要向各国专利局提出申请。

国外申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直接申请

这种方法是直接向您希望获得权利的国家的专利局提出申请。例如,如果您在日本做出了一项发明,但只想在美国获得专利权,您可以直接向美国提出申请。

然而,由于需要使用各国指定语言并遵循各国程序,因此存在文件准备和翻译费用负担较大的问题。

基于巴黎公约优先权的申请

您可以在第一个国家提出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海外提出申请,并根据第一个国家的申请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

当您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时,新颖性、创造性等是根据第一个国家的申请日来确定的,如果您在第一个国家申请之后、在第二个国家申请之前公布您的发明,也没有什么不利之处。国家,我不会接受。

PCT申请

提交国际申请后,您可以前往所需国家并在各个国家办理审查程序。

如果您想在许多国家/地区获得专利,这非常有用,因为您可以通过一份申请获得在多个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的好处。也可以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不仅使申请人更容易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而且旨在利用第一局的现有技术检索和审查结果,减轻各专利局的审查负担,提高质量。

由于使用第一局的审查结果,因此可以在第二局快速获得权利。它还通过减少审查员和申请人之间的互动来降低成本。

 

国家支持办公室

本事务所设置了以下支援室,构筑了能够支援日本国内外的权利取得及利用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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