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合同

日本著作权法采用“非形式原则”(著作权法第17条第2款),这意味着权利从作品创作时就自动产生,因此登记著作权并不意味着权利产生。 。这是国际规则,与专利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等经过审查注册的知识产权有很大区别。

版权无需注册即可产生权利,但为什么要存在注册制度呢?

这有两个主要原因:

  • 便于验证创建日期等事实
  • 版权转让时公开宣布权利变化

注册版权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版权也作为一种财产权进行分配,因此建立了登记制度以确保交易安全并提供针对第三方的保护。另外,关于著作权转让等权利变更,除非登记著作权,否则无法对抗第三方(著作权法第77条第1项)。如果您收到,我们建议您进行登记第一的。

 

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内容

版权登记制度的类型和作用如下图所示,如果发现有关版权或作品的某些事实,则可以对内容进行登记。

注册类型 注册详情 登记效力 谁可以申请
作者实名登记
(第七十五条)
 匿名或化名发表的作品,作者得登记其真实姓名(真实姓名)(第一项)。  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收到注册的人被推定为作品的作者(第 3 款)。
 ⇒ 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去世后50年,与以真实姓名发表的作品一样。
・作者以匿名或笔名发表的作品(第 1 段)
・作者在遗嘱中指定的人(第2段)
作品首次发表日期等的登记
(第七十五条)
 匿名或以笔名发表之作品,著作权人或出版者得登记该作品首次发表或公开之日期(第一项)。  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推定该作品在注册之日首次出版或公开(第2款)。 ・著作权人
・匿名或以笔名出版作品的出版者
节目作品创作日期登记
(第76条之2)
 程序作品的作者可以登记程序作品的创作日期。 *仅限于项目创建后 1 个月内(​​第 XNUMX 段)。  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推定节目作品是在注册之日创作的(第2款)。 ・作者(仅限节目作品)
著作权、邻接权转让登记
(第七十五条)
 存在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的转让等,或者以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为目的设立质押时,登记的权利人和登记义务人必须登记该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权利。我可以。  注册使您可以就您的权利变更针对第三方进行辩护。 ・登记权利人和登记义务人(原则上需要共同申请,但登记权利人也可以单独申请)
出版权等的设立登记(第88条)  以出版权为目的设立、转让等或者设立质押的,登记的权利人和登记权利人可以办理出版权登记。  注册使您可以就您的权利变更针对第三方进行辩护。 ・登记权利人和登记义务人(原则上需要共同申请,但登记权利人也可以单独申请)

资料来源:文化厅网站“著作权登记制度一览”

 

[75.作者真实姓名登记(第七十五条)]

 与以真名发表的作品不同,匿名或以笔名(如笔名)发表的作品仅在出版后 50 年内受到保护,而不是在作者去世后 50 年内受到保护。然而,通过登记一个人的真实姓名,该人被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根据法律,一旦一个人被“推定”,该推定将被视为正确的事实,除非提出相反的证据)。如果作者是个人,注册具有将保护期延长至作者去世后50年的效果,与作者以实名发表的情况相同。

 

[76.作品首次发表日期等的登记(第XNUMX条)]

 这是登记已出版或公开的作品的“首次出版日期(date of first Publication)”或“首次出版日期(date of first Publication)”的系统。登记之日推定该作品首次发表或首次发表,因此因抄袭等原因对发表日期等产生争议时,对方承担登记日期不正确的举证责任。这将帮助您将冲突推向有利于您的方向。
 另外,书籍等出版物被称为“出版物”,而戏剧、音乐、网站等被称为“出版物”。

 

[76.节目作品创作日期登记(第2条之XNUMX)]

 这是登记节目作品的创作日期(节目完成日期)的系统。无论作品是否已发表,都可以进行注册,但由于存在滥用该系统将作品从实际创作之日起注册的风险,因此规定在六点之前不能提交申请。创作几个月后..在这种情况下,也假定创作是在注册之日进行的,这可以帮助推动争议对您有利,如上述情况。

 

[77.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转让等登记(第XNUMX条)]

 关于版权和邻接权,如果您从他人处获得版权和邻接权,则可以登记“版权转让”;如果您从他人处获得版权和邻接权作为担保,则可以登记“质权的设立”。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例如同一权利转让两次,后续受让人将无法声称他/她是最先接受转让的。不仅如此,如果后受让人先登记,那么原则上后受让人就成为正式受让人。
 这可以说是明确权利定位、确保交易安全的必要程序。

 

[88.出版权设立登记等(第XNUMX条)]

 如果您设置或转让出版权,或从他人处获取出版权作为抵押品,您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注册。如果您不进行此注册,将会出现与上述相同的问题。

 

我们的办公室还受理版权登记申请和其他版权相关服务,因此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提供免费估价)。

 

 

 

签约

合同的含义和作用

根据日本法律,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同意,合同只能基于口头承诺才能签订。因此,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创建合同很麻烦。

然而,除了非常简单的业务关系(以一次产品交换而结束的情况)之外,合同的创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下所述。

  • (i) 可以在日后证明合同的具体细节、成立日期和时间等,从而防止纠纷。
  • (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先明确发生意外纠纷时的责任归属。

 

版权相关协议

以下是与版权相关的合同的主要类型:

 

允许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版权所有者授予他人使用其拥有版权的作品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试图使用该作品的一方必须了解对方是否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是否存在其他作者。

 

版权转让

这是一份版权转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仅转让版权;不转让作者的精神权利。签订不行使精神权利的特别协议是很常见的。

 

出版相关

出版商与作者/版权持有者之间的合同,根据版权法第 79 条及以下规定确立出版权,或者即使未确立此类出版权,也只是允许出版。有这样的合同。

最近,法律修改允许电子出版物出版权,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现有的出版权协议。此外,出版合同必须考虑电子出版。

此外,在考虑更具体的情况时,合同的签订变得很重要,因为以下情况涉及版权法的权利。此外,以下情况可能包括(1)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许可,(2)版权的转让,以及(3)出版相关事宜。

  具体场景 权利和可能存在问题的事项
演讲 版权所有者的权利(特别是复制权和公开传播权)、与版权作品二次使用相关的权利、作者的精神权利等。
音乐会和放映 著作权人的权利(特别是表演权和放映权)、作者的精神权利、与邻接权相关的权利等。
稿件撰写、插画创作、摄影等要求 版权所有者的权利(特别是复制权、展览权、转让权)、作者的精神权利、与版权作品二次使用相关的权利等。
使用现有作品,如手稿、插图、照片等。 版权所有者的权利(特别是版权的归属)、作者的精神权利、与版权作品二次使用相关的权利等。
公开征集作品 版权、与版权作品二次使用相关的权利、精神权利等的转让

*以上仅列举了版权法下可能产生问题的事项,除上述问题外,还可能出现许多其他问题。

 

有关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合同约定的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就会产生权利和义务。但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该条款将不再有效,因此在起草合同时需要了解各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

合同中要写的内容将根据每个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定,但大致如下。

  • (一个标题
  • (b) 邮票纸
  • (c) 序言(缔约方说明等)
  • (d) 合同目的
  • (e) 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 (f) 条件、截止日期和持续时间
  • (g) 合同的解除和损害赔偿
  • (h) 成本负担的分配
  • (一)合同规定以外事项的处理
  • (j) 适用法律/约定管辖权
  • (k) 附言(合同份数)
  • (l) 合同成立日期
  • (m)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姓名/盖章。

 

请交给我们的办公室

在我们的办公室,我们的专业人员为上述版权相关合同准备合同和备忘录,并校对和检查其内容。

  • 我想准备一份合同,但不知道该怎么做。
  • 我尝试过起草合同,但我需要专家的建议。

如果是这样,请联系我们。除国内合同外,我们还处理与海外对方的合同和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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